02/11/2011
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东盟研究中心主任Amb. Rodolfo C. Seve2011年01月18日在北京地缘战略研究与发展协会网上对对东海问题进行分析的文章。他强调:中美两国关系的改善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同样,中国与东盟整体,与东盟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东海问题上增进理解,加强关系也大有裨益。这些情况的改善都将促进东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东海(南海)研究网。
摘要
东海(越南文:Biển Đông,中文:南海,英文: South China Sea- 译者)周边各国都宣称对东海地区拥有管辖权,这种利益冲突使得通过谈判或者国际组织的裁决来解决这一问题几乎不可能。但是,如果各宣称拥有主权的国家可以进一步依照联合国大会海洋法的条款来行事,如果各国可以在东盟外长与中国特别代表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上迈向更广阔的共识,那么紧张、不稳、动荡甚至冲突的可能都会大大减弱。同时,对于外国及他们的船只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里所能够从事的活动,如果主要海权国家和沿海各国可以相互理解,对于问题的解决也是有利的。同样,倘若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得以维持和改进,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序言
本文主题是“通力合作,促进东海的安全与发展”。我们都渴望安全和发展,在东海地区更是如此。这一地区,对主权的争议,对海洋管辖权的模糊定义,以及大量蕴藏于海底的食物和矿产,都是潜藏的不稳定因素,导致互相猜忌甚至敌对冲突。
这种各国均对这一地区宣称主权的矛盾在短期内不可能得以解决,多方宣称主权的形式比之双边则更棘手。而中国所坚持的对东海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使其完全不会同意将任何有关主权争端的问题提交国际司法机构,因此提请国际司法机构予以裁决从而解决的领土争端的通常做法在此也行不通。
冲突的利益
无论是否对东海宣称权利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一地区都有相当重要的战略利益,它们相互冲突,不愿妥协。
各国立场无法协调,并且各方的不愿妥协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在矛盾的海事要求权上的模棱两可也使争议各国极不可能同意通过国际组织的裁决来解决这一问题。
就此而言,中国、东盟以及其他国家是否注定会因为东海问题而产生一触即发的冲突,至少会成为不稳定和互相猜忌的根源?如果不是,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为了缓解潜在冲突,促成东海的安全与发展,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本文建议,我们应当追求这些适度目标的解决方法,而非寻求主权和管辖权争议的解决。事实上,这些目标的完成会使得各方所关心的争议——虽然近期不可能解决——却变得更易解决。
遵守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精神
虽然结论性的谈判或是诉诸于国际裁决在短期内不可能,但各方宣称对东海的海域管辖权可以更接近于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条款。各方都是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参加国,因而建立在其所确立的条款之上,可以使各自的立场更加明确,便于权衡。
2009年初以来,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东南亚各国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一些措施使它们的要求与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规定更加一致,但中国却始终坚持官方的九段线观点,也没有说明它们所环绕的水域的性质。
我认为除了需要中国在东海的主权态度上趋向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条款,下一步则是要各国确认哪些是岛屿,哪些是岩石。
同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美国时常援引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条款,但美国却没有在1982年批准这一公约,至今也不是成员国。
遵守《东盟-中国行动宣言》
中国和东盟于2002年11月在金边签署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所承担的义务。
宣言要求各国保证在没有台湾、非区域内国家参与情况下,通过协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端,保持自制;不允许新的占领;保证海空航行自由;尊重国际法,包括1982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原则;建立信任措施和合作机制。
自宣言发布后,东海没有严重的武力宣称主权或管辖权事件,但也没有就这些争议进行过协商和谈判。
另外的问题是:威胁行为和显示军事力量是否有违宣言要求的自制原则?对于保证海空航行安全问题,如何才能使贸易极大依赖这一海域的国家感到满意?中国对尚存争议的东海地区宣称的“不可争辩的主权”如何与这一保证相一致?为什么这些国家虽然在宣言中信誓旦旦但都没有定期采取建立信任措施和合作行动?什么时候有关各方才会按照宣言要求“在国际法普遍承认的原则下…通过友好的协商和谈判…来解决领土与管辖权争端”?
这些都需要双方再次坐下来,给宣言增加新的活力,将回避的问题阐述清楚。
推进美国-中国,东盟-中国关系
同时,中美两国通过协调,对领海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中的允许行为达成一致,对于问题的解决大有裨益,避免如2009年的3月美国海军测量船的“无暇号”事件的发生。在这一事件中,中美两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会议58号条款各执一词,不仅解释各异,而且更重要的是两国存在利益冲突。如果中美两国能够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可行活动上达成理解,那么发生类似事件,增加紧张氛围,有损信任构建的几率就会有所降低。
更广意义上说,中美两国关系的改善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同样,中国与东盟整体,与东盟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东海问题上增进理解,加强关系也大有裨益。这些情况的改善都将促进东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
由越南外交学院和越南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在越南胡志明市新世界酒店(New World Hotel Saigon)举办。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为:《东海:区域安全与发展方面的合作》。主要内容如下:在第一天的研讨会中,参会学者主要讨论关于在多变的区域战略背景下东海问题的重要性,并就近期围绕东海的问题做出评估。东海(南海)研究网。
来自越南研究学者阮红操(Nguyễn Hồng Thao)的文章。最近在东海争端正在威胁东亚的局势,使得该地区的许多国家感到警觉和恐惧,从而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有关越南第二届东海问题国际研讨会大致进程介绍的文章。Encomienda教授认为宣称对东海拥有主权的国家需要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寻求共同开发。Ian Storey 认为各国需要切实落实DOC宣言中的规定,这样才能建立互信。Khalid研究员乐观地认为,虽然东海地区存在紧张局势,但是相关各方有很多共同利益,而 各国决策者也需要放弃民族主义的倾向,共同为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加强合作。
该文件推断得出一个谨慎乐观的结论:在东海问题上实施构建互信的措施可能会取得一些进展,但各国主权诉求仍是棘手问题,强烈的敌对将会在东南亚继续。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国防研究 Carlyle A. Thayer教授在第二届东海问题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该宣言产生之前,关于东海地区的条约包括1976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1995年《东南亚无核区条约》。在中国于1992 年通过《领海和毗连区法》宣称对黄沙群岛和南威岛的主权后,东盟成员国也于当年达成《东海问题东盟宣言》。越南外交学院东海研究项目主任研究员陈长水(Trần Trường Thủy)在第二届东海问题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东海(南海)研究网。
来自Mr.Alberto A.Encomie研究学者对东海进行分析的文章。他强调:在东海问题上,我们应该搁置主权,同时,DOC-SCS/COC-SCS对早期东海地区相关利益国家的历史判决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不应该成为现在处理这一问题的国际准则。东海(南海)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