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们也不应害怕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加入非传统安全议题来加深合作,达成一些妥协性协议,这些措施是关心东海(越南文:Biển Đông,中文:南海,英文:South China Sea- 译者) 问题的相关国家所必须采取的,它能帮助我们减少主权宣誓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避免使这一问题的讨论产生倒退倾向。这篇发言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东海最近的发展事态以及它们对地区安全和繁荣的影响;二、东海有关地区安全和发展的合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地区和全球背景下东海在历史和传统上的重要性

 

1、东海自古就是该地区连接岛屿和早期文明之间交流的重要纽带。在过去60年的地区和全球发展中,以下两个方面深刻影响了东海在地缘战略上的重要性:

 

(1)二战结束的地区背景下所采取的政治或军事战略,东海问题争端的政治源头是各个邻海国家在所有权和主权上的争端。

 

(2)潜在石油和矿产资源以及对专属渔业资源的不断上升的激烈竞争。东海问题争端的经济源头是东海存在的巨大的石油和矿产资源,并且认为在现阶段东海问题如此复杂的阶段,为了将问题简单化,不应该将渔业看作是证明自己国家管辖范围的一个方面。

 

2、东海的航线

 

东海现在是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线,而随着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东海将不可避免地在世界海上贸易上继续扮演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角色。

 

3、东海的能源资源

 

随着各国都认识到东海存在着巨大的能源资源,存在于这个地区的资源争夺也会更加剧烈,因此,除非合约能够很快的调解和处理冲突和竞争,否则东海将继续成为该区域的火药桶。拥有丰富油气资源的南沙礼乐滩,与菲律宾毗邻并成为它的专属经济区,仍然因为其它原告国的主权宣称而成为一个争议地区。

 

4、东海的渔业资源

 

东海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而且存在的三个主要原告国,他们宣称并不是要对这里的渔业资源进行竞争,而是防止别国渔民和渔船对国家领土的非法进入。

 

二、东海地区在二战之后的政治气氛

 

二战之前,对于东南亚国家来说,东海问题是一个低强度的政治议题。一是因为宣称对其拥有主权的东南亚国家殖民地在二战后期和之后都是弱小的国家。二是东海没有勘探出来煤和石油资源。但是在二战之后,随着对储量巨大的油气资源的发现,各国对于海洋国土的竞争很快就恶化为一种冲突局势,而该区域内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尤其是一些原告国家对石油资源的需求,则更加剧了这一冲突。国家安全问题迅速披上了经济安全色彩。

 

三、解决争端的途径

 

《联合国宪章》中规定不以武力解决冲突和争端,而是通过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和诉诸司法解决的方式来解决。而在东海问题中,诉诸司法解决、调停和仲裁都因为现实因素并不能彻底解决国家的主权争端,他认为应该依靠公正的协议,并通过反复的斡旋和调停来解决争端。

 

四、DOC-SCS成果的后续影响

 

DOC-SCS的达成被看成是这些主权宣称国把对东海的主权争端搁置一旁的体现。但是事实上,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却是与这一宣言的精神相违背,这表明中国和东盟并没有达成在DOC-SCS中提到的关于合作的一些指导性原则,同时,他们只是表面上表达了这一共同意愿,就是把不具有约束力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上升级变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东海行为规范》。但是通过对达成DOC-SCS成果后所发生的事情来看,在东海需要各方的妥协产生积极效果来维护和平避免冲突。

 

五、未来展望:无为或者跌回原点

 

在目前这种缺乏持久解决争端方法的情况下,要能够减缓或者阻止事情变糟,无所作为是必要的。如果主权和所有权是所有争议的核心的话,根本就没有可以持久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必须强调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问题,眼前目标就是建立该区域的海上安全、和平及良好的秩序。

 

1、非传统安全议题

 

处理非传统安全问题被认为是建立信任机制中的一个措施,而对于东海的特定情况来说,《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第六部分是一个已经制定好的针对非传统安全领域议题的文件。现在所需要做的便是以一种更加综合和一致的方式继续发展和完善这个概念,以求使第一轨道模式能够更加正式的出台。

 

2、 最近一些事态发展暗示了以后的路线图,这些事情主要包括最近起草COC-SCS的举动、2010年7月22日在东盟-美国部长级会议上美国的宣言、中国关于共同合作和联合开发建议的重申、墨西哥漏洞事件和其他的与此类似的影响海洋的大型事件。

 

3、重启DOC-SCS的共同努力

 

中国与东盟发表的要开始在COC-SCS上做一些工作的共识是有积极意义的,尽管早前COC-SCS被认为可能不适合作为寻求一种长期解决问题办法的模式,但是在中断了十年之久的寻求办法的努力后,它的重启在一定程度上将是一个积极的发展。

 

4、地区海洋管理的制度化: 

 

2010年7月22日在河内召开的美国东盟部长级会议,美国发表了一项声明,这项声明包含以下两点:通过地区间国家友好谈判寻找有关SCS议题的解决办法;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的制度化解决方法,这两个原则都是无可争辩的。

 

5、共同合作/共同发展

 

在核心的议题主权和归属问题依然难以解决的前提下,共同合作依然是一个长久的可供选择的并且有希望成功的提案。这个提议一直在与时俱进,而且最近也被重新提出。如果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九部分和COC-SCS一起发挥作用的前提下,这个共同发展的提议就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也是一种长久的体面地维护主权的一个方法。

 

6、漏油事件成为共同合作/共同发展政策实施的必要预警

 

最近墨西哥湾发生的漏油事故,表明在东海地区必须把建立一个合作机制并落到实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九部分的规定,通过分享信息、专业知识以及对应对各种形式援助的知识汇编,在所有的东海地区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个具有透明性和问责制的合作机制。

 

六、结论和对未来发展的建议:

 

在东海问题上,我们应该搁置主权,同时,DOC-SCS/COC-SCS对早期东海地区相关利益国家的历史判决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不应该成为现在处理这一问题的国际准则。此外我们也不应害怕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加入非传统安全议题来加深合作,达成一些妥协性协议,这些措施是关心东海问题的相关国家所必须采取的,它能帮助我们减少主权宣誓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避免使这一问题的讨论产生倒退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