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中國稱南海)近期的緊張局勢增加將凸显出所需求對各爭執的原因要有客觀之評估,過此提出措施的辦法可能緩和本來可能升級成武裝衝突的局勢,幫助有關各方能夠找出一個永久性的解決方案。

 

各原因

各爭執的起源由該地區的許多國家對東海各島嶼有重疊的主權要求,中國的牛舌線要求也衝突到如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芠萊,印尼,台灣等的各方之索賠聲明。東海也是個地緣政治,商業非常有戰略重要性的地方,有大量的石油儲備,與各方利益相關者都想在該地區有份。儘管有努力將促進形成一個東海各方行為準則(COC),但最近的緊張局勢顯然再上升,數量事件值得留意如下:

 

-2011年2月,兩艘中國船碰撞了一艘菲律賓的石油勘探碰船.儘管中國有否認聲明,但馬尼拉指責,中國船已故意撞到菲律賓之船。

-2011年5月,中國有行為使緊張    局勢上升之將飛機在各島,島礁,環礁由中國,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等國家都有聲明索賠的領空上飛行。

-2011年5月26日與2001年06月09日,中國就違反了東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的原則,在越南的中部海岸線離約只有120海里之剪越南探測船的纜線。

-2011年7月,中國就侵犯了越南主權之發信號要求印度海軍船(INS Airavat)正在航行從越南的芽莊到海防時離開該海域上

-2011年09月,中國挑戰越南主權,阻止其他國家的經濟活動,反對印度石油公司(ONGC Videsh OVL)在越南的第127和第128座之石油勘探的活動。

 

使理解完整上述的行動,我們可以分析情況在其他的兩個爭議地區也有中國參與的因數,那是在中國東海與中印邊界之境的地區。

     
  中國東海(越南文︰Biển Hoa Đông; 翻者)的中日主要之爭的起源是於對釣魚台群島(Senkaku)及大約有175億立方英尺瓦斯氣蓄量及油礦的琉球冲绳(Okinawa/Yihu)礦區域的各方要求。日本認為,中間路線是用來分隔各方的專屬經濟區界線,然而,中國肯定因於中國的大陸架延長率,所以他們的專屬經濟區區域要重疊越過日方的中間路線。另外,中國在爭執區域中之春晓油气田(Chunxiao)的開拓油礦再使這問題上更加復雜。以下是於中國東海增加了中,日各緊張之事件。
   

-2008年,兩艘中國的海監船已經進入並維持在日本海域上越過9小時。

-2010年09月07日,在釣魚台群島/Senkaku區域,一艘中國漁船相撞上了兩艘日本海岸保衛隊的巡邏艦艇。

-2011年08月24日,在亞太高峰會才剛結束一個月,兩艘中國魚政船已進入了日本領海之海域。

 

關於中印邊界爭端,雖然雙方已達成一些協議,例如1993年在實際控制線區之維護和平與穩定的協定,1996年在軍事領域方面之建立信任的協定,與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印度共和國的關係原則宣言,但中國仍然有許多行動使局勢更加緊張。

 

-2009年,中國抗議印度之總統和總理的訪問到印度的拨出阿鲁纳恰尔邦(Arunachai Pradesh)。

-2010年,中國反對世界銀行的投資案件在拨出阿鲁纳恰尔邦(Arunachai Pradesh),宣布該地區是〞有爭議之中〞。

-2010年,中國開始發停留簽證給印度人在J&K邦。

-2010年08月,雖然有解放軍邀請來訪問,但中國還拒絕發放簽證給印度北部司令部的司令長之中將Jas Pal,理由是他正駐軍在J&K軍區。

-2011年08月,印度方面發現中國軍隊進入了印度之Chumar地區的領土,在離Leh地方大約300公里並在這拆除了17個老舊防禦工程。

-2011年夏天,中國軍隊多次進入了印度領土在錫金(Sikkim)之北部的Finger地區,此外,中國現約有3000到4000軍人駐軍在巴基斯坦控制的克什米爾地區(Kashmir)。

 

從綜合分析在三個地區的演變所發生可顯出,主要原因導致最近的緊張局勢是於中國增加一個兇猛的態度。各研究專家也評估,中國不尊重各項協議已跟其他鄰國之簽署。和平崛起的口號推出只是為了掩蓋中國真實動機之使人不懷疑的增強實力需求,和中國的軍事實力已創建了各〞威脅能力〞。

 

與此同時,中國仍然保留觀點認為該所有爭議地區是屬於他們的。這被視為之兇猛的中國立場最明顯出現於東海爭端的問題,一些下列因素是它的起源︰

 

-在全球之經濟衰退的背景,中國還能保持高度的經濟增長使得他們的信心,結果中國的國防預算連續增加。在2001年,中國的公開國防預算為170億美元,到了2011年,這數字已達到910億美元,但實際上可能還多了2。5倍。

-美國每四年出版的國防報告之2010年版提出評估,〞中國正在發展,大量採購先進的武器,提高電子戰與網路攻擊的能力〞。此外,中國不斷增加導彈庫存數量,發射範圍,精準度,包括巡航導彈,這被視為在該地區的軍事平衡構成威脅。

-從2001年以來,中國已提到在保衛領土之統一時可放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則,然後,中國開始發展之作戰性的核武器。這顯出政策的改變將防止機會美國在中國針對台灣作出了軍事運動時會有干預的行動。

-中國的日益增加海軍能力也使他們提高的決心水平。美國的2010年8月分出版的報告指出,中國已投入使用一些金級(094型)有能力攜帶彈道導彈的潛水艇,此外,還把核導彈配備給潛水艇,與投入試用了瓦良格航母。

-當前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茨(Robert Gates )正在訪問北京時,中國投入測試了隱形戰鬥機。

-在世界正有多變化的背景下,中國認為權力正在逐步從西移轉到東,這也是他們該增強全球之影響力的時刻。

-懷疑美國對台之戰略,把周邊國家視為美國其俄羅斯的同盟也使了中國有超越需求的果斷行動。

 

從2010年,軍事實力增加使得中國對日本與各東南亞國家之爭論在一些有爭議的島嶼更有積極的外交行為,還對美國爭論了有關貿易,人民幣匯率,人權與美國在東海的行動問題等等。此外,控制整個東海的夢想野心,其石油的渴求也造成中國變越來越大聲。

 

最近出現的積極發展

 

儘管有複雜的原因使得緊張局勢再增加,然而各方也有取得了一些進展如下:

-2011年09月21日,東盟與中國的外長峰會在巴厘島舉行已達成了協議就通過了指導原則與實施的東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的文件,提出行動計劃朝野中國與東盟在2011年到2015年的和平與繁榮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各方也同意遵守國際法律,和平解決爭端,繼續促進形成東海各方行為的準測(COC)。

-2011年09月24日,東盟外長在紐約的第66屆的聯合國大會之場邊的非正式會議上已同意成立之編輯各方行為準測文件(COC)的工作團隊。

-2011年09月,菲菲律賓與中國已達成一項協議就通過和平對話解決了各海域與島嶼之爭端。菲菲律也向日本簽署一個安全合作協議,雙方承諾共同維護海上航行自由,並遵守國際法律。在同月,日本還主辦了東盟外交次長級的會議,會議上也強求有關航行自由在國際法律之解釋的建立共識的需求。

-2011年10月,越南與中國也簽署了一項協議內容涵蓋六點, 包括基本指導原則之解決的海事糾紛。

 

各解決辦法

 

有三個主要的原因導政該東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的文件在過去了一段時間沒有被認真的執行。第一,中國本身不希望被受到之任何文件的限制。第二,有分歧的存在因中國要各雙邊的協定,而別索賠要求國希望一個多邊的協定。第三,各方行為宣言(DOC)的文件比較顯示各方的政治願望而不是個具有法律束縛性的文件。現在,東盟與中國已同意對於DOC之實施的指導原則,這是一個進展。

         

使東盟與中國可進一步建立了個完整性的東海各方行為守則(COC)是還有更多事務要處理。現在的協定只有海洋研究,海上救援,打擊海海盜,其環境保護的各項目問題,而核心的問題是各重疊主權要求還沒有被提到。除了促進中國與有關國家之間的合作可以減少緊張,以下的一些措施與建議也有助於保持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中國應信守承諾通過和平談判解決各爭端,避免有行動使增加緊張的局勢。

-各方要承諾致力確保東海各方行為準測(COC)的文件,包括修正之各方的國內法,具体如中國之領海與鄰近海域的特別法將確保COC項目會被應用在所有的區域。

-在建立東海各方行為準測文件(COC)當中,各方要遵守不將之緊張的情況再上升,不使用武力或有威脅使用武力,不將飛機,艦艇,潛水艇進入其他國家的領海區域,不干預其他國家的勘探活動與經濟活動。

-建立一個衝突管理機制將監察之東海各方行為準測(COC)文件的實施,消除意外事故。由糾紛是跟多邊有關,所以各方要理解關鍵的問題是要達成一個多邊的協議。

         

當東海各方行為準測(COC)被提出將解決在東海之多重疊的要求,各方不能只依靠歷史聲明的說法而需要根據實際的現況與國際海洋公約法(UNCLOS)。此外,可以考慮到靈活性之應用在海洋公約的條款需求,例如,檢討對於根據121條款的擴展海岸大陸架之地質形態的特微。從各適當與具體的建議於爭議的實際情況下對問題就逐步實現一個永久性的措施。

 

英文原文: Growging Tension In South China Sea, Cause and Cures.

 

本文於第三屆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的文章:“東海:為區域安全及發展合作”,由越南外交學院與越南法律協會於20111145日在河內聯合舉辦。

 S.D Prahan博士

印度前國家安全副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