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2017
4月17日上午,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同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会上,双方高度评价自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召开以来双边合作关系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尤其是两党两国领导人保持频繁接触,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交流合作稳步推进,越中关系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各合作领域取得众多可喜成果。双方深入讨论并明确为有效落实两党、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共识而要开展的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与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
会上,双方一致同意密切配合为两国高层领导接触和互访做好准备,高效开展两党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两国外交部在加强两国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防务交流与合作机制务实高效运行,加强执法安全合作等。
在经贸方面,双方同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贸易平衡,扩大投资力度,促进经贸可持续发展,其中加强两国在农林水产业的合作为核心。同时同意为在中国设立越南贸易促进办事处创造便利,进一步加大中国对符合越南需求和利益的领域的投资力度,尽快完成吉灵—河东铁路线项目。中方表示支持越南获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以及东盟—中国和澜湄合作框架内各金融基金的优惠贷款,提升农业、交通运输、环保、应对气候变化、技术转让、核安全管理、跨界员工管理等领域合作水平,拓展文化、教育、旅游、媒体和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范围。
另一方面,双方还就海上问题坦率深入交换了意见,同意遵守两党、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重要共识以及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推动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取得务实进展,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 早日达成《东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和争议扩大化的任何行为,维护东海和平和稳定局势等。
会上,范平明建议双方拓展互利合作,充分利用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之间现有的合作机制,保持双方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之间的经常性互访和接触,发挥两国大使的桥梁作用,为提高各领域合作层次与水平作出贡献,努力推动两国合作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会议结束前,范平明与杨洁篪共同出席《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纪要》签字仪式。
当天下午,范平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俞正声。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正在访问阿塞拜疆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阿塞拜疆总统伊利哈姆·阿利耶夫举行了会谈。会谈后两位领导出席了各项合作文本交换仪式,并共同会见了记者。双方强调,大力支持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及贸易畅通;支持本着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在阿塞拜疆总统、新阿塞拜疆党主席伊利哈姆·阿利耶夫在总统府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隆重欢迎仪式后,两位领导举行了会谈。双方强调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解决分歧和争议的重要性;支持东盟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关于东海问题的立场。
(越通社)2025年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5月7日上午在政府驻地,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了由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主席雷瓦·普莱斯(Reva Price)率领的USCC代表团。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6日下午,正在访问哈萨克斯坦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首都阿斯塔纳会见了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议长兼执政党阿玛纳特 (Amanat)主席叶尔兰·科沙诺夫。苏林总书记建议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继续重申维护东海和平、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性,应以尊重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6日会见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解决与海洋法相关争端中的作用”区域研讨会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庭长托马斯·海达尔(Tomas Hei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