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维护海上和平、稳定、秩序、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与安全,尊重法律之上原则,尊重东海相关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所有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符合于各国的责任与愿望。各国在东海上开展的活动应为实现该目标做出贡献。

黎氏秋姮还表示,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同时也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越南遵守公约的所有规定。越南希望各国继续在国际法基础上为维护东海和平与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