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3月18日在中国吉林省,正在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的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对外部部长黎淮忠与中共中央委员、对外联络部部长刘建超举行会谈。
(越通社)3月15日,越南外交学院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KAS)在胡志明市联合举行题为“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增强全球紧密合作”的第十二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3月12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恒与克罗地亚外交部国务秘书弗拉诺·马图斯奇(Frano Matusic)共同主持越南—克罗地亚外交部政治磋商会。关于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双方强调,要在尊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基础上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各种争端。关于东海问题,双方强调了维护东海和平、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和安全,尊重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重要性,支持东盟与中国的《东海行为准则》(COC)谈判进程。
(越通社)3月14日下午,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已就中国最近公布北部湾领海基线一事回答记者的提问。
(越通社)双方在讨论地区和国际问题时,同意继续相互支持,在地区和国际论坛特别是联合国、东盟以及东盟主导机制中密切合作。范明政高度赞赏澳大利亚支持在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的立场。
(越通社)当地时间6月3日,东盟-澳大利亚建立对话关系50周年纪念峰会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为今后东盟-澳大利亚关系提出三大突破、三加强和三共同。各国强调了维持和平稳定,东海航行与飞越安全;基于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等的重要性;呼吁全面实施《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尽早达成高效、务实、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将东海建设成为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海域。
(越通社)“思政滩(Bãi Tư Chính)是越南大陆架的一部分,越南对思政滩的主权是根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
(越通社)在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高级别会议,在各场会晤中,裴青山确认了东盟及越南在基于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平解决各种争端和确保东海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方面的共同立场。2月26日,越南外交部长裴青山分别会见了联合国领导和各国代表团团长。
(越通社)2月26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恒和丹麦外交部国务秘书莉娜·甘德洛斯·汉森(Lina Gandlose Hansen)在河内共同主持越南-丹麦第二次政治,讨论双边合作以及两国共同关心的地区与国际问题。对于东海问题,双方强调,大力支持东盟在维持东海上安全与自由航行方面的立场和中心作用;在尊重1982《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各种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