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秘书处秘书长黎良明表示,东盟愿与中国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进一步加快磋商进程并尽早达成共识。
2017年是东海局势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经过多年磋商,东盟与中国正式通过“东海行为准则”(简称准则)框架草案。尽管还将面临众多挑战,但这可算是重要进展,有助于管控因东海争端可能引发的紧张局势。 2017年8月6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东盟十国与中国外长正式通过和签署“东海行为准则”框架草案,启动具有实质性、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准则”磋商进程,为保障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贡献。“准则”框架草案被视为“准则”本质的定义“草图”,其中详细规定法律依据和地区内各国的行为方式。 树立信心取得的初步成果 “准则”于1990年就已经提出,但东盟与中国于2002年在东海海域争端加剧导致紧张升级的背景下才就“准则”进行磋商。多年来,尽管东盟各成员国做出了各种努力,但由于有关各方观点迥异导致“准则”磋商进展迟缓。 2013年,中国同意开启“准则”正式磋商进程。经过近四年的磋商,东盟与中国于2017年中才完成了“准则”框架草案。尽管离制定完整的“准则”并落到实处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但达成“准则”框架草案仍可以被视为取得了具有重要意义的进步,体现了东盟与中国的互信开始得到建立。 越南外交学院东海研究所副所长黎庭静博士说:“‘准则’的本质不是争端解决机制,但其建立了有关各方的信任和对话机制,并为各方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则,其中包括解决争端。比如,通过和平、对话方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原则,或保障航行自由安全的原则。所以‘准则’本身不解决争端,而是在为各国共同解决争端创造条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在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庭就菲律宾对中国提起的有关东海争端的仲裁案作出最终裁决一年来,该海域受到的关注超出了主权声索国的范围,成为了地区外各国广泛关注的焦点。东海问题被纳入了七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各个论坛和多边合作机制的议事日程。因此,理所当然,面对这一重要进展,“准则”框架草案受到了国际舆论的热烈欢迎。 英国驻越大使利弗表示:“过去期间,我们见证了有关各方为制定‘准则’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尽管还存在仍未达成共识的很多问题,但人们至少看到了推进‘准则’的潜力和继续制定‘准则’的信心。‘准则’可以成为有意义和有效的工具,有助于管控东海的海上活动乃至保障地区的和平稳定环境。” 为了东海的风平浪静还要做出更多努力 达成“准则”框架草案是东盟与中国关系中的积极信号,同时体现了东盟十国在本地区多年来十分复杂和敏感的问题上的协商一致。但这只是开端。东盟在“准则”磋商过程中将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有关各方要对东海问题提出统一观点。另一个挑战是文件的法律效力。这非常需要有关各方的努力和诚意。 黎庭静博士说:“国际法本身对本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不够,因为缺乏各国在落实国际法原则,保障共同秩序、和平与稳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有解决争端机制,但‘准则’没有该机制。我认为,东盟希望越早越好地进行‘准则’磋商,但‘准则’的内容要具有实质性和法律价值。” “准则”到底有没有法律约束力定将成为东盟与中国今后磋商的主要议题。但以其五十多年来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加上地区现有机制,东盟有望与中国及早达成一项完整的“准则”,为有关各方今后在东海上的行动指明方向,其最终目标是保障所有各方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12月19日在日本东京明治大学(Meiji Tokyo),明治大学国际综合研究所(MIGA)和明治大学国际政策研究所(MIIPS)举行“荷兰海牙国际常设仲裁庭裁决后:亚洲航行未来”国际研讨会,吸引诸多日本及地区各国一流专家学者一同参加。
(人民报)越通社驻吉隆坡记者报道,马来西亚国防部部长希山慕丁·侯赛因12月18日呼吁东盟在东海问题上保持团结一致,阻止各强国采取控制该地区政治的措施。 新加坡今日报新闻网(Todayonline)援引希山慕丁·侯赛因所发表的讲话表示,东盟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单独应对一个强国,希山慕丁·侯赛因认为,东盟各成员国应采取阻止地区紧张局势升级的行动。 关于马来西亚方面,希山慕丁·侯赛因强调,该国坚持反对在东海争端领土上部署军事装备。他认为,马来西亚海军应加强监督活动,预防有关渔民或航行职能力量发生事故,保障该地区的安全和稳定。 在12月15日中国海军捞走美国一艘无人水下潜航器后东海紧张局势继续升级。 上周,美国顾问专家透露,最新卫星图像显示,在东海海域违法修建的七座人工岛上全都部署了高射炮和其他武器。在此背景下,希山慕丁·侯赛因表示将致函中国国防部长要求解释。(完)
(人民报)越通社援引美国媒体12月8日报道称,该国参议员马尔科·卢比奥(Marco Rubio)近日向参议院对外关系委员会递交一项法律草案,其中提出针对中国在东海与东中国海的扩权活动的制裁措施。
越通社日内瓦——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日内瓦上诉法院暂委副法官皮埃尔·希弗(Pierre Schifferli)在题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庭的裁决和裁决执行事宜”国际研讨会” 上认为, 中国已把自己置于“非法状态”。
(人民报)题为“东海争端--国际仲裁法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录第7条做出判决以及判决的执行”的东海问题国际研讨会12月6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研讨会发表了声明,明确各位学者关于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菲律宾提出的与中国在东海地区的主权声索纠纷作出的裁决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