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2022
越通社)所有沿海国家都要制定海洋政策。策划工作不可交给任何个人或非政府组织展开,因为海洋相关规定出现在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文件。海洋政策具有一致性,明确国家机构在履行海洋政策相关工作任务。
经过各个历史阶段,越南都制定海洋政策。具体是,于1836年明命帝下令,“船舶行驶到哪里,就在那里放个界碑。”作为封建时期的最高统治者,明命帝还发布了多道上谕,在上谕中还提到向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进行开发、管理和行使主权人员的奖惩制度。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和岛屿主权保护相结合是任何沿海国家的迫切问题。历史证明,各沿海国家已在海洋经济发展和确保国防安全等两个方面制定海洋政策。
在现代的《国际海洋法》中规定,沿海国家除了领海之外,还有邻接领海区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这些都归属沿海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区域。
对于每个国家来说,捍卫国家海洋海岛主权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在任何历史时期,其仍是沿海国家的关键问题。因为,若海洋主权受到威胁或者被侵犯,就难以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国际合作、海域划分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相关工作。
有关海洋海岛的法律法规是海洋政策的具体化,其的颁布目的是为履行海洋经济发展与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两大任务奠定法律基础。2012年越南《海洋法》明确指出,海洋政策是捍卫祖国海洋岛屿主权的措施,各机构、组织和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完)(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正在访问阿塞拜疆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阿塞拜疆总统伊利哈姆·阿利耶夫举行了会谈。会谈后两位领导出席了各项合作文本交换仪式,并共同会见了记者。双方强调,大力支持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及贸易畅通;支持本着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在阿塞拜疆总统、新阿塞拜疆党主席伊利哈姆·阿利耶夫在总统府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隆重欢迎仪式后,两位领导举行了会谈。双方强调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解决分歧和争议的重要性;支持东盟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关于东海问题的立场。
(越通社)2025年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5月7日上午在政府驻地,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了由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主席雷瓦·普莱斯(Reva Price)率领的USCC代表团。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6日下午,正在访问哈萨克斯坦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首都阿斯塔纳会见了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议长兼执政党阿玛纳特 (Amanat)主席叶尔兰·科沙诺夫。苏林总书记建议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继续重申维护东海和平、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性,应以尊重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6日会见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解决与海洋法相关争端中的作用”区域研讨会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庭长托马斯·海达尔(Tomas Hei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