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2018
(人民报)据越通社报道,东盟和中国已就“东海行为准则”谈判的“唯一文件”达成一致。
泰国《国家报》(The Nation)7月31日援引泰国外交部东盟司副司长苏里亚(Suriya Chindawongse)所发表的讲话表示,这是东盟与中国首次通过“唯一的谈判文件”。
2002年,东盟与中国签署《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但这一份无约束力的文件不能阻止东海的紧张局势。双方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以控制各国家在该海域的行为。近几年来,双方在设立“东海行为准则”基本谈判原则取得许多进展。为了阻止事故发生与控制局势,东盟与中国已为双方高级官员开通热线电话,及时处理紧急情况,拟定海上搜寻救难大规模联合演习的计划。
中国驻东盟大使黄溪连接受泰国《国家报》的采访时表示,在“东海行为准则”的目标仍未能现实化,中国和东盟各国将继续全面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努力最早地达成“东海行为准则”。黄溪连大使表示,中国有计划与东盟展开更多航行合作计划,包括中国与东盟海上联合演习、中国与东盟海上信息技术合作研究项目、 沿海生态系统和东海保护战略评估研讨会、东海联络安全和导航研讨会等。(完)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正在访问阿塞拜疆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阿塞拜疆总统伊利哈姆·阿利耶夫举行了会谈。会谈后两位领导出席了各项合作文本交换仪式,并共同会见了记者。双方强调,大力支持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及贸易畅通;支持本着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7日下午,在阿塞拜疆总统、新阿塞拜疆党主席伊利哈姆·阿利耶夫在总统府为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隆重欢迎仪式后,两位领导举行了会谈。双方强调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解决分歧和争议的重要性;支持东盟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关于东海问题的立场。
(越通社)2025年5月7日,由越南外交学院(DAV)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代表处(KAS)及澳大利亚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争端解决机制:作用、效力与成效”的第十四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5月7日上午在政府驻地,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了由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主席雷瓦·普莱斯(Reva Price)率领的USCC代表团。
(越通社)当地时间5月6日下午,正在访问哈萨克斯坦的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首都阿斯塔纳会见了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议长兼执政党阿玛纳特 (Amanat)主席叶尔兰·科沙诺夫。苏林总书记建议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继续重申维护东海和平、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性,应以尊重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6日会见了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解决与海洋法相关争端中的作用”区域研讨会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庭长托马斯·海达尔(Tomas Heid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