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暗流涌动 考验中国东海外交
2013年东海争端发展演变事件并不多,突出的事件主要包括菲律宾将争端提交仲裁、中国与东盟启动东海行为准则协商、中国与有关国家在协商共同开发方面的有关进展,这些都不如往年相关国家之间发生的冲突或对峙那般紧张,但事件本身及其结果都有可能对东海争端未来发展方向产生影响,都具备可能使东海争端未来发展具有转折性的特点。
2013年东海争端发展演变事件并不多,突出的事件主要包括菲律宾将争端提交仲裁、中国与东盟启动东海行为准则协商、中国与有关国家在协商共同开发方面的有关进展,这些都不如往年相关国家之间发生的冲突或对峙那般紧张,但事件本身及其结果都有可能对东海争端未来发展方向产生影响,都具备可能使东海争端未来发展具有转折性的特点。
其次,与往年相比,东海争端国之间并未如2011、2012年那样发生较大的冲突或对峙,东海海面上总体似乎保持了平静,虽然如此,不能据此认为东海争端平稳发展,是否发生冲突或对峙不能作为衡量2013年东海争端是否平稳发展的指标。2013年东海争端发展演变主要表现为暗流涌动,东南亚有关国家坚持按照自己的方式推进自身东海政策,原因在于它们在经历了近年以武谋海的对峙后并未从东海获得多少实际利益,改变了争夺东海的方式,将争端提交仲裁、极力推动东海行为准则协商等都是这种争夺方式改变的体现,看似比往年的冲突和对峙少了些硝烟和紧张,但都在投棋布子为自己未来抢夺东海确定路径,占得先机,激烈程度比往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次,美国介入加深,日本角色突出,为东海争端发展推波助澜,中国也相应加强了在东海的存在。美国在“再平衡”战略下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东南亚有关国家提供全面支持。与越南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供巨额援助为越东海岸警卫队购买新型高速巡逻艇,加大对菲律宾援助力度,积极推动扩大美军轮驻规模谈判,为加强东海影响和军事存在积极布局,美国对有关国家的支持越来越具体化,特别是对越南,已经不限于言辞挑动,而是采取措施实际支持。
日本在东海争端上的作为是2013年东海争端发展的突出特点,日越、日菲关系发展迅速,为越南、菲律宾提供援助、支持,且直接针对东海争端,力图形成东中国海、东海“联动”局面。
为维护东海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深化周边外交,中国一方面继续发展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关系,一方面加强在东海的存在,常态巡航与军事演习并举。
最后,2013年是东海争端能量、矛盾逐步累积的一年。近年来东海争端在发生冲突与对峙后,相关方面或转入协商,如2011年中越签署《关于指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或进入下一轮的较量,矛盾和能量暂时得以渲泄或释放。中越虽然在《新时期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同意在政府边界谈判代表团框架下成立中越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比以往中越有关海上问题争议的共识又前进一步。
中国与东盟首次就“东海行为准则”进行磋商,东南亚有关国家迫切要求制订行为准则约束中国维权行动,中国为推进准则磋商真正能达到维护东海和平的目的提出了合理预期、协商一致、排除干扰、循序渐进的主张,相异的目标决定了准则磋商的矛盾与过程的艰难。
菲律宾将东海争端提交仲裁,菲外长称在中国不参与的情况下,仲裁结果会更快出来,可能就在2014年。可以想见,一旦菲律宾得到其希望的结果,必定在东海采取更具进攻性、对抗性的动作与立场。同样,也将影响其他东海争端国的东海政策与行为,影响东海行为准则磋商各方的立场,影响美日介入东海争端的方式与行为特征。
显然,2013年已经无法为累积的矛盾和能量释放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况且,这些累积的矛盾和能量相互影响、放大,使东海争端未来发展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应对这种不确定性,如何引导能量的正面释放,如何化解累积起来的矛盾,维护东海权益,考验2014中国东海外交。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