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常任仲裁法庭(PCA) 7-10日开始审查由菲律宾在控诉中国对东海要求主权这起官司中提出的各项立论和证据。7月份,中国的这起官司已经转到一个重要的阶段,驻荷兰海牙常任仲裁法庭首次开庭预计延长一个星期以倾听原告菲律宾阐明自己的理论。按照联合国海洋法(UNCLOS) 的仲裁官司已由菲律宾于2013年1月起诉但中国拒绝参加。直至此次法庭开庭,中方仍然尚未肯定自己是否参加。北京十分自信地认为法庭无权审判上述案件。然而,中国不参加并不意味着各种诉讼手续将被取消。

中国于2014-12-7日发出的立场声明中辩论说仲裁法庭无权审判此种问题– “九段线”和中国在东海上的各种活动的合法性– 与此同时其强调说,此种立场声明不应该被视为参加诉讼的一种形式。这是否是中国的战略用以提出最不造成舆论风波的各种理论,哪怕他们不参加诉讼和避免那些观点不一致的裁决作为不参加此起官司的一方?假如做出裁决的仲裁不真正具备审判此起案件的权限,中国仍然具有那些选择以便在任何时候都能参加诉讼,直到最后一次争讼各位仲裁员讨论并做出他们的决定时。

然而,在2015-7-13日的最后作证,常委仲裁法庭已发出通知确认,尽管中国拒绝参加争讼,但是法庭认为北京公布的各种信息就像为自己观点的“辩护”那样有效,据此菲律宾的控诉书不属于法庭审判的权限。在此基础上,法庭表示将尽早做出由自己受理案件的裁决,无论如何都不会晚于2015年年末。

海牙法庭的上述通知已使中国十分恼火。中国外交部的一位发言人已重申:“中国绝不会接受由第三方做出的任何一种单边决定或一种处理”。不管中国做出的立场声明,7-21日,在一份被视为非常重要的讲话中因为它体现美国积极干预东海档案的态度,负责亚洲的美国外长助理丹尼尔罗素表示,如果海牙法庭宣布有权受理由菲律宾提出的那起案件,然后又做出有关该起案件的裁决,那么:“尽管要不要......连菲律宾带和中国都有义务遵守各项已经做出的裁决。”

在理论上,中国可以要求将各种诉讼手续转到海洋法律法庭(ITLOS) 或者国际公理法庭(ICJ)。连ITLOS 和ICJ 都可以处理UNCLOS 各成员国之间的争议,但条件是这起案件要在UNCLOS 的基础上提出来,而且仍要经过与法庭审判权限有关的初步手续。中国甚至可以派代表参加ITLOS 和ICJ的陪审团。这些主审长官无疑要中立,但是处理该案件在一定的程度上他们仍要考虑到中国的利益。然而,当前中国不参加各种诉讼手续肯定将对该国造成不利的。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依靠历史声明以保卫所谓“九段线”的立场,但是这些声明是模糊不清的,不能提出任何正确的范围而连续收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这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迟缓战术以便对东海上存在争议的一些岛屿进行改造与陪筑。菲律宾的这起官司本身并不是为东海冲突下的一剂“医治百病药”,不能解决东海所有争端状况。因为这不属于UNCLOS的范围,因此它也不属于仲裁法庭的范围。两者将处理划分问题,因为菲律宾的声明已经得到认真的修改以便不会陷入中国已保留在UNCLOS 的内容。这并不会与所有的要求主权国家相关,这是为了将所有相关方连接起来的必要条件。

中国必须清楚,最好的利益就是参与一种国际争议处理机制以保持自己的国际地位。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一个一直在ICJ 和ITLOS以及其他法庭上拥有主审法官的国家,中国应该通过相信各种国际争议处理论坛形式起着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