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南中国海美应增加核潜艇和导弹
美国专家星期四在国会的听证会上建议,美国应该进一步发展核动力攻击潜艇和反舰巡航导弹等武器,以加强在南中国海的军事威慑,并联合盟友,以便阻止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恶劣行为和负面影响。另外,美国国会议员批评奥巴马政府对南中国海局势发展没有做出有效反应。
美国专家星期四在国会的听证会上建议,美国应该进一步发展核动力攻击潜艇和反舰巡航导弹等武器,以加强在南中国海的军事威慑,并联合盟友,以便阻止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恶劣行为和负面影响。另外,美国国会议员批评奥巴马政府对南中国海局势发展没有做出有效反应。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亚太小组星期四就南中国海问题举行听证,对中国在南中国海填海造岛的目的、中国是否会在南中国海设立防空识别区、美国在南中国海的利益以及美国应该如何介入南中国海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委员会的成员认为,对于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扩张行动,奥巴马政府以及其他亚太国家政府的反应迄今为止并不是很有成效,而且美国也需要更为明晰的战略。
这个小组委员会的民主党籍众议员布拉德·谢尔曼(Brad Sherman)同时批评五角大楼似乎太致力于在南中国海与中国有一战,他认为美国应该排除这样的想法。
美国海军军事学院的副教授艾立信(Andrew S. Erickson)认为,中国目前在南中国的行动是“临界点(tipping points)”需要美国政府做出正确的反应。他建议美国应该维持强大的威慑力量,阻止中国的负面行动。
他说:“我们必须做出特别的努力,包括建造更多的核动力攻击性潜艇和攻击水雷,确保核动力攻击潜艇使我们获得的巨大水下优势。如果我们不能每年建造两艘维吉尼亚级核潜艇,我们就不是在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鉴于中国导弹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他还建议美国优先发展反舰巡航导弹,以缩小两国在导弹生产方面的差距。
他说,南中国海设施中包括一条长达3,000米的跑道,因此,一个最符合逻辑的用途就是支持南中国海防空识别区。而中国在东中国海设立防空设别区的方式,令人怀疑中国很可能会把国际空域当成自己的领空。
不过,他强调,美中是可以避开战争的。加强军事威慑的目的只是让中国领导人明白,他们企图通过武力在南中国海夺取更多的岛礁或是水域,或阻止美国在国际水域和空域行动,是无法成功的。
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亚洲海事透明项目(Asia Maritime Transparency Initiative)的米拉·拉普-胡珀(Mira Rapp-Hooper)认为,随着中国在南中国海活动的增加,南中国海周边国家以及其他领土声索国都加强了外交和军事关系,美国应该与这些国家联手,进一步推进美国的国家利益。
她说:“虽然多边方式不一定能够阻止中国日渐增长的机会主义,但是却有助于在南中国海地区打造目前急需的共识。”
新美国安全中心亚太安全项目主任帕特里克·克罗宁(Patrick M Cronin)在听证会上建议,美国应该帮助建立多国防御和威慑机制,特别是要让中国明白恶劣行为会付出代价。
他说:“如果恶劣行为不需要付出实质性的代价,这会鼓励中国继续自己的机会主义并更强势地推进他们在地区的影响力。我们需要有一种有效的制衡,确保中国守规矩,维护航行自由和法治。”
美国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迈克尔·史文(Michael Swaine)认为,到目前为止,华盛顿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传达的信息很大程度上被曲解,令人误解美国只是反对中国在南中国海增加存在和能力,却不反对其他国家同样的行为。他主张美国政府必须要强调美国的两点利益。
他说:“第一是航行自由,而且在行动上也要做好准备,做到言行一致,以防中国利用填海造岛来阻止美国海军在公海的行动,这关系到美国海军和其他军队能否自由行动,……第二是中国可能使用军力来对付其他声索国,这会加剧紧张局势,造成军事对立和对抗。”
在听证会上,史文特别提到,美国不应该鼓励日本加入在南中国海的巡逻,他认为,这样会使美日同盟和中国之间进一步陷入安全困境。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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