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行为背后真实面目如何?
近期在东海越南石油勘探船与 中国海监船和渔船发生摩擦后,人们再一次见证一场越中双方通过官方发表及其媒体积极参与的 “口水战”。在此情况下,双方都努力提出证据保护自己的观点和 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但值得一提的是在辩护自己海监船违法行动的同时,中国政府和本国媒体又不断污蔑及指责此次受害者的越方。为了认清事实的黑白,我们将简 单地介绍一下这两次船舶冲撞的过程:
近期在东海越南石油勘探船与 中国海监船和渔船发生摩擦后,人们再一次见证一场越中双方通过官方发表及其媒体积极参与的 “口水战”。在此情况下,双方都努力提出证据保护自己的观点和 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但值得一提的是在辩护自己海监船违法行动的同时,中国政府和本国媒体又不断污蔑及指责此次受害者的越方。为了认清事实的黑白,我们将简 单地介绍一下这两次船舶冲撞的过程:
第 一事件,2011年5月26日凌晨,越南“平明二号”船正在越南管辖海域内的148区块开展地震勘探活动时被三艘中国84、72、17号海监船驶入干扰, 阻止正常作业并截断电缆。平明二号船被干扰的位置是北纬12°48'25" 和东经111°26'05.65", 离越南富安省大领约120海里。经过几 个小时的紧张摩擦后中国海监船离开现场,越南平明二号船要修理损坏、恢复勘探活动。
第二事件,6月9日上午越南租用 的Viking II号船正在越南136.03区块进行地震考察采集活动时,中国62226号渔船在二艘渔政船的掩护下驶入Viking II号船作业海 域,干扰其正常作业,同时毁坏VikingII号船的电缆。事件发生在越南大陆架,坐标为北纬6°47.5' 和东经109°17.5'、离越南昆岛约 190海里的海域。事情发生后,中国渔船被二艘渔政船和其他船只解救离开现场。
这两个事件发生的海域完全属于越南大 陆架200海里和专属经济区海域范围内,并且离中国海南岛最近的地方分别为 350海里和 680海里。再说,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 (包括越南)对本国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海域具有资源勘探、开采的主权。换句话说,从国际法律角度看,在上述两个事件,越南平明二号船和VikingII 号船的活动是完全合法的,中国海监船和渔船的骚扰、破坏行动是违法,严重侵犯越南的主权。
中方对此如何评论,先看中 国官方的言行。回应越南关于平明二号船事件的反对,5月2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越方在中国管辖海域开展油气作业活动损害了中国在东海的权益和管 辖权。中国主管部门采取的行动完全是在中方管辖海域进行的正常海洋执法监察活动”。5月31日姜瑜重申“…这次中方海监船对越方在中国海域违法作业进行的 执法行动是完全正当的。我们要求越方停止侵犯主权行动,避免造成新的事端”。请问何处是“中国管辖海域”?难道所有出现中国军舰伪装的船只趁机进行无道理 行动的海域均是中国海?难道中国海监船在越南专属经济区的海域进行干扰行动为“执法”行动?如果这样,这儿所谓的“执法”只不过是中国随便为自己制定的标 准,完全不符合世界所承认的标准。
6月9日晚上,即 VikingII号船事件发生的那一日,面对越南的反对,中 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称“越方的发表完全不符合事实… 6月9日上午中方渔船正在我海域作业时遭到越南武装舰船的非法驱赶,导致其中一艘渔船的渔网与在现场 非法作业的越南油气勘探船的电缆缠绕在一起,越方船只拖曳中国渔船倒行长达一个多小时。越方油气勘探船在属于南沙群岛(既越南的长沙群岛)的万安海域非法 作业,驱赶中国渔船严重侵犯了中方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要求越方停止一切侵犯主权活动”。
洪磊先生反应过快,值得称赞,他能在事件发生当日作出一个详细的解释。但是,他的解释是在越南声明抗议后提出的,再说经过去年在华东海和今年3月份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中国舰船先后与日本船只和菲律宾船只发生的事件,国际舆论不能不疑问这位发言人发言的真实性。
一 呼百应,外交部发言人发表之后,中国媒体立即跟着散发一系列相同、不正确的信息以便误导舆论对东海发生事件。仅在平明二号船事件发生后两个星期内,在中国 报纸、电视、互联网等不同传媒以不同形式报道和发表成百条新闻和评论,但都有共同的口气是把上述事件的责任推给越南。以下是几个例子:
5月30日环球时报刊登“中国不愿意挑起事端,更不怕东海问题”的文章说“越南一直要加剧紧张,不断做出挑战中国耐心的行动如在争执海域进行油气勘探活动等…”和“中方完全不希望与越方及其他东海国家发生冲突,可是中国的忍耐不是无限的…”。
5月30日中国日报援引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学院越南问题专家褚浩的话称“越南在中国管辖海域的单方勘探活动违背了国际法准则等”。
5月31日,接受香港凤凰电视台采访时,北京大学研究专家李晓宁表示“目前的东海局势是由于中国在很长时间过分让步造成。与此同时,越南在东海的捕鱼作业和油气作业有诸多进展,对中国造成权益损害…”。
6月9日,中国日报发表社论“使水降波”说“甚至中国在东海的权益被他国严重侵犯,中方都竭力量克制…可惜的是最近中方的善意和忍耐看来没有意义了。关于这个问题菲律宾和越南都选择挑衅中国的方式…”。
对上述文章和发言也许我们不要过多评论,因为它像一个乐队在指挥家指挥下演奏同样的乐曲而已。
一则值得注意的消息是,6月10日中国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CCTV4在今日关注节目中报导了中国军方将领和学者的发言称“越南勘探船在中国传统九段界线海域作业违犯了海洋法公约…”和“越南的行为是为了巩固主权,加快争夺东海的资源的步伐…”。
事 情真相已弄清了,中国在上述的事件加罪于越南的目的是为了将其东海“九段断续界线”合法化(既国际舆论已多次指出非法性的奇怪“九条线”)。可笑的是,在 这谈及违犯海洋法公约行为时,不是法律专家也能指出在这些事件谁侵犯谁专属经济区。至于“争夺东海资源”这一事,不用指名点姓,天下之人都可以认出来世界 上消耗能源最多的“饿龙”是哪个国家和那国家正在昼夜企图控制整个东海、而争夺本海域资源成为其首要目的之一。
此外,6月14日新华社刊登了了中国军方少将罗援题为“中国爱好和平,不怕威胁”的文章,他不要脸地说什么“在东海问题中方是受害者,中国不能继续忍让”。听到这些话人家会觉得非常可笑并联想到一个凶暴的巨人抱怨被小人欺负!确实颠倒黑白已成为他们管用的伎俩。
6 月15日,环球时报有刊登文章,题为“不共同开发必然自找麻烦”说什么“东海问题如何解决?需要和平必要共同开发,分享权益,任何独占开发享利的思想将导 致冲突”。中国在上述事件的企图已暴露无遗,他们加罪于人以便逼迫对方分享自己本国海域内的权益。这种“我的属于我,你的属于我们”的贪婪之心再次暴露在 光天化日之下,只要通过这短短几句话就可看到他们的粗暴、无视国际法律的思路和行为。
无论上述所有的言论由中国政府还是专家、媒体表示都体现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中方主动制造东海紧张局势并把责任推给越南的目的不只是“戏弄”而是企图把属于越南主权的海域变成争执地区,并提出“共同开发”、“分享资源”的要求。这也是中国企图将其占东海大部分面积的“九段线”合法化的重要一步。
第二,中国想用“贼喊捉贼”,“盛气凌人”的战术来探考越南和其他东海国家以及国际舆论对其横行霸道行为的反应。
第三,为了其在东海所提出无根据的要求,中国的宣传机构在东海问题上继续欺骗国际舆论,哄骗中国公众,继续激发狭隘民族主义情绪。中国是否知道他们的做法不可能证明真理属于它们,反而抹黑了自己曾经向全世界宣称“和平发展”的大国形象。
虽然“树正哪怕日影斜”,但是面对关于最近东海局势传来许多不同的信息,设想必须弄清是非,对错。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