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举办的系列会议:东海对亚洲构成威胁
除了回顾合作成果并制定今后合作计划外,与会代表也就国际和地区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自己观点。会议上,各国代表对越南东海近期情况表示关切和忧虑。各国均担忧海上争议有可能为地区的和平、稳定及航海安全制造危机,尤其担忧近期发生的侵犯一些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家主权的事件。与会代表一致肯定,国际社会各国要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争议。
除了回顾合作成果并制定今后合作计划外,与会代表也就国际和地区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自己观点。会议上,各国代表对越南东海近期情况表示关切和忧虑。各国均担忧海上争议有可能为地区的和平、稳定及航海安全制造危机,尤其担忧近期发生的侵犯一些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家主权的事件。与会代表一致肯定,国际社会各国要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争议。
7月10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了第13次东盟和中日韩(东盟加三)外长会议、第5次湄公河国家和日本外长会议以及第2次湄公河国家和韩国外长会议。由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率领的越南代表团出席了上述这些会议。
尽早展开落实有关“东盟加三”紧急大米储备库协定的工作
在东盟和中日韩(东盟加三)外长会议上,与会各位外长就一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包括:高度评价了东盟加三在所有合作领域上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同时一致同意,各国要进一步努力,以有效展开关于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2007—2017阶段东盟加三工作实施计划;对东盟加三各国财长作出的将“清迈构想”多变化落实资金从1200亿美元增加到2400亿美元的决定表示支持;建议各国要尽早展开落实有关2011年签署的“东盟加三”紧急大米储备库协定的工作等。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东盟加三各国今后应进一步深化在货币-金融方面的合作,具体表现在:推进有效落实“清迈构想”多变化计划的工作;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积极参加亚洲债券市场;加强贸易投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等。
同时,范光荣副部长也提出建议,希望各伙伴国继续向东盟在建设东盟共同体、缩小各成员国间的发展水平差距等工作以及支持东盟在东盟加一(ASEAN+1), 东盟加三(ASEAN+3), 东亚首脑会议(EAS), 东盟地区论坛(ARF), 东盟防长扩大会议(ADMM+)等地区会议论坛中处于核心地位与发挥作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批准“湄公-日本行动计划”
湄公-日本外长会议与会代表在会上回顾了双方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并就今后合作计划进行了深入讨论,通过讨论,会议批准了“湄公-日本行动计划”,此项计划旨在有效落实“2012年东京战略”计划。与会代表也对越南、老挝与柬埔寨为解决存在问题及推进发展“东西经济走廊”(EWEC)而建立的外交部副部长级会议机制表示了欢迎。
在湄公-日本外长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范光荣副部长建议,湄公河委员会书记处与各成员国要紧密配合,以尽早展开湄公河可持续发展研究工作,其中要重点研究在湄公河主流上建水电站所带来的影响。
* 湄公-韩国外长会议集中评估了于2011年10月签署“韩河声明”后的合作成果。会议一致同意在今后一段时间要在一些优先合作领域上展开落实一些重点项目,包括:于2013年举办“湄公-韩国经营论坛”;于2014年举办“湄公-韩国交流年”等。关于中长期合作计划,各方就建设预计将在2014年批准通过的“湄公-韩国行动计划”达成一致意见。
国际社会各国要严格遵守国际法以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除了回顾合作成果并制定今后合作计划外,与会代表也就国际和地区共同关注的问题提出自己观点。会议上,各国代表对越南东海近期情况表示关切和忧虑。各国均担忧海上争议有可能为地区的和平、稳定及航海安全制造危机,尤其担忧近期发生的侵犯一些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国家主权的事件。与会代表一致肯定,国际社会各国要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争议。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光荣对越南东海近期的情况表示十分忧虑。范光荣副部长重申越南对中国成立所谓“三沙市”以及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范围内进行国际招标等行为的反对立场,并视之为严重侵犯了沿海国家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和管辖权,违背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共识的行为,对地区的和平、稳定与航海安全构成威胁。
范光荣副部长再一次强调沿海国家要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内容行使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主权与管辖权,呼吁有关各方要在严格遵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以及“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和平解决海上争端。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