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974年1月中国控制黄沙群岛(中国叫西沙群岛)后,即同年3月和4月份,广东省博物馆和海南特别行政区文化厅派出研究人员对该地区进行调查。他们发现了一些古物的证据,如中国钱币、陶瓷和海南渔民的航海日志;据此强调“黄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在这些调查之后,香港媒体发表了三篇文章重申中国的历史主张。前两篇文章想确认中国对东海诸岛的持续占领将使这些诸岛成为中国领土。第三篇文章着眼于19-20世纪的历史,论证黄沙群岛长期以来属于中国。中国占领黄沙群岛的事实可能是作者撰写此类文章的动力。

近代文献中的东海:作者史棣祖1975年的文章

195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邵训政在人民日报上解释,近代中国文献中出现的海事机构是东海诸岛群。通过史料查阅,邵训政证明了中国从1292年到近代时期就知道了黄沙群岛。黄沙群岛历代以来有许多不同的名称。近20年后,于1975 年,作者史棣祖(中国社会科学院地理所历史地理研究组一些成员的笔名)写了一篇文章为中国对东海实力提供“更具历史性”的证据,旨在反驳南越政府反对中国在黄沙群岛的存在。文章强烈提到,中国在其声索海域一直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威。声索海域和使用的文件数量也比以往更多。出于这个原因,1975 年中国确信其实际占领不会受到军事挑战。此外,使用历史主张意味着东南亚国家无法挑战中国,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足够的证据。海洋的一般规则(如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尚未形成。

作者所使用的文献都支持了中国对东海诸岛已有一千多年了解的猜想,并被中国学者频繁引用。但是作者总体上只是概括了早期诸岛的命名,历经时期的勘探和繁殖活动,而没有提供证据。有时引用历史文献,但不注明出处。就连中国在东海主权声索中的重要机构也遵循“名不虚传”原则。作者所指的资料包括官方和非官方的记录、地图、笔记,甚至报纸。

作者强化中国东海诸岛主张的资料来源

为了证明前中国政府对东海诸岛有行政管理权,作者引用了古代中华的许多资料来支持其三个主要论点,包括:其一、“历史悠久的地理发现”(“Geographical discovery with a long history”)。 其二、“持续发展”(continuous diligent development)。 其三、“历届政府对东海诸岛的行政管辖权”(Administrative jurisdiction of past governments over the South China Sea Islands)。然而,这些证据不足以成为中国在东海争论的基础。

首先,由史棣祖提出的证据不充分证明中国拥有“历史悠久的地理发现”。录下的证据表明一个现象是船舶从西南向东北航线遇到海上暗礁比较模糊,可能是东南亚国家而不是中国渔民的航程。另外,史棣祖提出的中国从很久以前对东海进行行政管理只代表困难的航行活动,不造成拥有巡航活动的说服力证据。史棣祖运用的历史证据及海图仅明确中国在东海进行避免暗沙、暗礁的通告,未体现中国在东海这些实体的通航。因此,这些记录可能仅代表中国对渔民越海困难的警告,不能证明中国对东海各岛礁与实体的第一发现。

中国也有意图将“涨海崎头”翻译成英文为“large boulders”,译意包含东海黄沙群岛及南沙群岛内所有实体包括岛、暗礁、礁,并未对环礁、低潮高低等实体进行区分,容易让外籍读者误解中国主张为正确的,如果缺乏知识的语言能力就很难进行反驳。另外,中国学者也对概念进行改变,如“礁”变成“海滩、沙滩”,“外国船舶”变成“巡逻船舶”,“张海”变成“东海”等。中国学者论据认为历史记录证明中国对东海曾经进行巡逻及对各岛和实体进行行政管理。实际上,“涨海”不一定提到具体的海域,而可能是在广东至印度洋的不确定海域。

其次,关于连续性发展(continuous diligent developments)的论据,作者否认史棣祖对中国人民从唐朝(通过种植椰树以及建筑遗迹)已经在东海岛礁的居住所提出的证据。这些证据未充分证明东海岛礁上种植的活动。甚至,因没有证据发现台风影响了海南以外的地区),以上提到的证据仅证明海南岛上所受到台风的影响。

再次,史棣祖里提出的证据不能对中国对东海岛礁拥有行政管理的证明。史棣祖提出从宋代的证明包括《舆地纪胜》(著名地方的记录)、《武经总要》(古代军事)、提及黄沙群岛的暗滩和《洋防辑要》(海上防御的总结)、《直省海洋总图》(海上省份的综合地图)提及东海所有实体。不过《直省海洋总图》实际上只对从海南岛距离上万里的环礁(ten-thousand-miles sandbank)进行描述而不是对东海所有岛礁和实体。另外,以上的证据不能明zhi确东海上礁石和环礁的位置。实际上,船员水手也不能确定礁石和环礁的位置因为大多时间的处于海水平面之下。

总结

1974年,中国使用武力占领与控制东海的领土,随后使用学者及记者工具翻阅近现代史的文件,提出中国的历史权益。这些证据在中国以外的机构和组织却起了不重要作用。

史棣祖文章的结构和论证已经成为熟悉的模型,中国外交部2000年声明也体现了这一点。文章的重要性在2009年的到了中国的认可,文章随后被考虑成为反对越南和菲律宾在东海的主张的历史证据。

然而,在40多年之后后,中国记者和研究院仍然采取同样模式:写老话题、用老方法、参考“老”资料。原因在于中国在东海的主张证据不清楚的现代文件将是弱力的主张。因此中国在证明其证据是否信任的过程中,希望更多人士重申中国所提出主张。中国关于“历史权益”的文章不针对外国学者,而是针对国内仍未赞成国家主张的学者和群众。

中国在中国钓鱼岛/Senkaku的争端也使用同样的方式。不过这是与日本身为区域经济强国的争端,中国却要使用国际法方式而不是军事工具。

中国对岛礁改造的态度仍然保持与主权主张和论据的一致,但不足为以法律方面进行反对的知识群众提供充分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