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越南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
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于6月24日上午在河内圆满落幕。会后,越南全国各地国会代表分别同选民进行了广泛接触,向选民通报本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6月30日和7月1日两天,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率领河内市国会代表团分别与河内市巴亭、西湖、还剑三郡选民接触,向选民通知越南第13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结果。
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于6月24日上午在河内圆满落幕。会后,越南全国各地国会代表分别同选民进行了广泛接触,向选民通报本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6月30日和7月1日两天,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率领河内市国会代表团分别与河内市巴亭、西湖、还剑三郡选民接触,向选民通知越南第13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结果。
在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七次会议上,越南国会已体现全民意志,就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架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及东海当前局势等问题深入展开讨论;国会发表了公报,宣布越南的正义立场,同时向世界各国国会、议员社团发送相关公函。
在各场接触,选民们都对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及解决东海问题等方面的正确主张、决策和领导路线甚有信心。关于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 井平台非法架设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等不法行为,选民们对越南党、国家的主张和决策表示高度赞同。然而,当越南以自己的善意在遵守国际法律基础 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时,中国继续在东海采取挑衅行为。选民们认为越南应采取更加坚决的斗争措施,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让国际社会更加了解中 国独占整个东海地区阴谋和错误行为。
代 表国会代表,阮富仲总书记对选民所提出的恰当、真诚、负责任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欢迎。他强调,东海情况及越南党、国家的主张和措施等是巨大且十分严重及敏感 的问题,其与国家今后的稳定与发展,与捍卫国家独立主权,与如何解决越南与中国邻居关系,与如何和平共处及合作发展等方面有着密切关系。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架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是违犯国际法,侵犯了越南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背了越中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各项协议的不法行为,其直接影响到东海安全和航行自由。越南强烈反对并要求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 井平台撤出越南海域,同时与越南进行谈判和对话寻找措施解决问题。越南主张本着冷静、克制、清醒、坚持且坚决的精神,采取全面性斗争措施,充分发挥现场、 整个政治体系、外交渠道、对外宣传等综合力量,避免冲突和战争发生。他说,这是一场长期、艰难且复杂的斗争。越南主张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以 及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一切领土争端。越南的目标是维护和平、稳定,为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服务,维护好政治安全,社会秩序稳定,保护党、国家、人民。越南坚持 奉行独立、自主、积极且主动融入国际社会及愿成为世界各国好朋友、可靠伙伴和国际社会负责任成员的外交政策,为和平、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阮总书记强调,绝对不能让任何极端分子利用破坏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全国有关单位、机构、各个地方应采取各项措施,做好准备,在集中、统一的指导下,各个阵线要紧密配合。我们的方针是坚决捍卫越南祖国神圣主权与领土完整,但是要采取正确的斗争措施。
关 于预防打击反腐败、反浪费工作方面,阮总书记强调,这是越南党、国家、政府、国会、整个政治体系及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这是内部敌人;是人人、各个组 织和单位的共同敌人。这同时也是一场激烈且复杂和长期的斗争,需要坚决、坚持并依靠人民群众,同时需要从反腐败机构做起。
阮富仲总书记希望选民对国家重大问题提供更多的意见,旨在支持国会代表完成选民和人民群众交给的任务。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