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方拥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历史证据来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中方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违反2011年10月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与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共识背道而驰,违反国际法和东盟与中国于2002年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使得东海局势更加紧张和复杂化,不利于越中两国关系的发展。

中方上述行为是无效的,也无法改变越南对黄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事实。越方坚决反对中方这一非法行为,并要求中方尊重越南的主权,杜绝类似错误行为再次发生,为发展越中友好合作和维持东海和平稳定作出切实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