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在21世纪的亚太地区的地位”会议在越南举行
越南外交部和联合国开发署驻越机构15日在河内联合举办题为“亚太经合组织在21世纪的亚太地区的地位”的会议。这是继 2006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后越南再次承办该组织会议,以纪念越南加入该组织15年。
越南外交部和联合国开发署驻越机构15日在河内联合举办题为“亚太经合组织在21世纪的亚太地区的地位”的会议。这是继 2006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后越南再次承办该组织会议,以纪念越南加入该组织15年。
原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宽、原澳大利亚外长亚历山大.唐纳、各国驻越大使 和该组织成员经济体等的150名代表出席会议。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在致开幕辞时表示,亚太地区经济和政治正发生深刻并具有转折性的变化。该地区在迎来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重组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模式正在多个国家、多个地区,甚至全球进行。因此,合作与融入比任何时候都重要并正成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必然要求。各成员体正共同 分享利益和分担重大责任。具体是帮助各成员经济体恢复经济,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合作,发挥亚太地区在全球经济中的火车头作用。
关于越南的参与,范平明表示,越南于15年前决定加入亚太经合组织是落实越南开放、全方位、多样化外交政策和融入国际经济政策的重要一步。他说:“越南 正步入新的战略期,正进行深广改革,重组经济结构和主动、积极、全面融入国际。因此,包括亚太经合组织在内的亚太地区对越南的发展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据此,越南政府确定的政策大方向之一是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合作,面向建设一个自强,团结,均衡,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亚太地区。越南将继续积极参与各项合作 机制,以及亚太地区多层级经济一体化机制,”
在各场讨论会上,代表们就亚太经合组织的实质作用及其发展前景,地区经济一体化趋势,推动组织内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以及如何有效参与该组织活动等进行讨论。
亚欧外长会议一致同意建立成长与发展的伙伴关系
11月12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第十一届亚欧外长会议进入第二天同时也是最后一天,与会代表已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坦率的讨论。
本届会议强调了维护和平、稳定和保障航行自由安全的重要性,旨在恢复经济和应对全球性的挑战;支持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
本届会议还高度评价2013年10月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的东盟峰会和系列高级会议取得的积极结果,从而肯定东盟在正定型地区架构的作用。各成员还强调,加强亚欧合作的需求,便于满足两大洲在新时期的发展需求。
在会上发表讲话时,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代表团团长何金玉认为,维护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是世界各国和地区首要关注的问题。加强战略互信、形成行为的准 则、在各国家之间关系建立透明度、大力展开关于在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所达成的原则等问题是 当务之急。
何金玉副外长强调,东盟和中国最近取得积极结果,值得一提的是东盟-中国联合工作组在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面向尽早签署《东海行为准则》 (COC)取得的结果具有巨大意义,其有助于全面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早日通过《东海行为准则》,为努力维护东南亚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 做出贡献。
经过两天召开会议,11月12日中午,第十一届亚欧外长会议已闭幕,并发表主席声明,包括关于该论坛今后合作方向与计划的许多重要决定,同时通过由各成员提出的16个倡议,成立12个合作组,为克罗地亚(Crotia)即将加入亚欧会议做准备。
值此之际,越南外交部副部长何金玉分别与印度、德国、英国、法国、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匈牙利、捷克、荷兰、芬兰、爱尔兰、孟加拉共和国、挪威和瑞士等 国外长和代表团团长举行双边会晤。各国代表均强调重视与越南的关系,并高度评价越南在地区扮演的作用,同时对双方在许多领域的关系良好发展以及在多边论坛 的有效配合表示满意。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