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达成共识的五大问题
经过积极、坦率积极讨论的两天时间,研讨会代表做了40份科研报告文章,于11月12日以“东海-为地区安全与发展共同合作”为主题的第五次东海问题国际科学研讨会已取得圆满成功。
经过积极、坦率积极讨论的两天时间,研讨会代表做了40份科研报告文章,于11月12日以“东海-为地区安全与发展共同合作”为主题的第五次东海问题国际科学研讨会已取得圆满成功。
其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东海上的和平、稳定与自由航行是有关各方乃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其二,东海问题不仅是主权和主权权的争端,而且还是国际关系的准则和原则以及国际法系统的运行。因此,东海争端有关各方应慎重采取行为,并持有负责任的精神。
其三,与会代表都希望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方建立互信、弄清要求、划分、缩小重叠区域上的要求以及促进东海上的合作措施的法律依据。
其四,与会代表都一致认为,如果有关各方有合作诚意并严格遵守国际法上的合作准则和原则,就能找到解决东海争端问题的措施。
其五,希望东盟以地区安全组织的资格,在地区安全合作机制扮演核心作用,对有关各方进行对话、建立互信、监管各方行为、寻找解决争端的措施继续提供便利条件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澳 大利亚国防学院卡莱尔·泰勒(Carlyle Thayer)教授也认为,与前四次的研讨会相比,此次研讨会吸引了许多国际律师,讨论内容都集中于务实的合作活动。这位教授还高度评价在讨论《东海各方 行为宣言》(DOC )和《东海行为准则》(COC)中所取得的进展以及东盟对推动谈判签署《东海行为准则》的共识。
在坦诚、务实的气氛中,以科学为基础,研讨会希望为维护东海与地区的和平、稳定环境作出实际行动。各专家学者都认为,2013年的东海形势有了好转,但仍然隐藏着不稳定因素,东海继续是世界上争端最复杂的区域之一。因此,东盟应加强团结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核心作用。
在争端还没得到彻底解决的背景下,有关各方应推动有关《东海行为准则》(COC)的谈判并早日签署,旨在监管东海紧张局势,遏制冲突。《东海行为准则》应对不同领域及有关各方作出具体的规定,旨在调整在重叠区域上的行为,为监察各方的实施过程建立审核、报告机制。
各专家学者都认为《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 )的落实过程以及谈判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的进程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中国和东盟就《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实施指导达成一致,据此合作项目已得 到初步开展。但是,各专家学者都一致认为,《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还缺乏法律性的契约。因此,各专家学者建议,在等待寻找彻底解决东海争端问题以及保 护东海自然资源的措施的过程,有关各方应推动谈判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以及促进渔业合作、成立和平海洋环境、共同加强科研活动等。
第五次东海问题国际科学研讨会落下了帷幕。黎明心教授表示,希望每一次研讨会将进一步扩大了解,达成共识,为地区和国界和平、稳定与发荣发展作出贡献。
东盟的核心作用得到肯定
11月11日上午,来自国内外约200名代表前来出席主题为“东海-为地区安全与发展共同合作”的第五次东海问题国际科学研讨会。该研讨会由越南外交学院与越南律师协会在河内联合举行。研讨会的第一天,与会代表的报告文章都集中评价东盟在解决东海争端问题上的核心作用。
东海问题正负两面并存
研讨会上致开幕词时,越南外交学院院长邓亭贵表示,自从2009年11月 的第一次东海国际研讨会以来,东海情况及其有关问题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从积极的角度看,地区与国际社会对东海的重要地位以及维护东海和平、稳定环境的重 要性得到肯定。此外,有关国家为了自己及地区和国际的利益已经调整了国家政策,软硬调和,极大的限度遏制自己行为,避免发生冲突。与此同时,地区性双边和 多边合作机制在遏制冲突,通过谈判解决突发事情等问题开始发挥积极作用。据此,有关各方之间的合作惯例与合作文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
邓亭贵先生还表示,有关争端问题的国家还追求眼前的利益,没顾及长远的利益、巨大的利益以及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此外,一些国家间对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重叠区域的规定,东海上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的理解和运用存着差异。
“东海继续是世界上争端最复杂的区域之一。极端民族主义在一些国家产生并日益恶化。加强武装和半武装趋势日益明显,有关各方之间缺乏互信等。上述形势使东海问题变得复杂难测”,邓亭贵先生强调。
团结东盟的重要性
东盟副秘书长林恩(Nyan Lynn)陈述了东盟秘书长黎良明的演讲。演讲肯定了东海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继续得到重视。东盟一直呼吁并推动有关各方在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问题。“团结的东盟在地区安全框架以及有效实施国际法、《东盟宪章》关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共同负责任等原则上扮演核心作用,为东盟在管控形式,寻找解决东海问题的措施作出积极贡献”,黎良明先生强调。
他还表示,近年来,东盟致力建立可信赖的对话和合作机制。在后续时间内,东盟将继续推动有关各方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并推动谈判早日签署《东海行为准则》(COC)。
菲律宾De La Salle大学代表Wilfrido Villacorta博士也认为,团结的东盟在寻找解决东海争端问题的措施中扮演重要角色。Wilfrido Villacorta博士强调,“一个分歧的东盟对任何一方都不利”,他同时提出警惕,东海上的武装冲突,尽管是突发的还是主动的,都对世界上最重要的航海线-Malacca海峡产生严重影响,对东亚经济的增长速度、接轨与融入能力造成严重后果。
评价东盟在解决东海争端问题时,新加坡S. Rajaratnam国际研究学院Ralf Emmers博士表示,近年来,东盟已致力于建立冲突管理机制。其表现在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以及推动谈判签署具有法律约束性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澳大利亚国防学院卡莱尔·泰勒(Carlyle Thayer)教授也认为,2012年东盟关于解决东海问题六项原则以及2013年4月在文莱举行的第22届东盟峰会的公告,肯定东盟以一个组织的资格,就东海问题与中国进行谈判,这都体现有关各方在解决东海争端问题所作出的努力。
新加坡东盟研究中心Termsak Chalermpalanupap博士表示,从双边谈判角度,有关各国为解决东海争端问题作出了努力。2013年6月,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以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10月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这两个事件是典型的例子。在两国领导的访问期间,双方就东海问题深入讨论。我认为越南和中国在为解决东海争端问题作出努力。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