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专属经济区拥有不可动摇的法律地位

在坦白、客观的气氛中学术界从地缘政治、国际关系、国际法律等不同角度剖析了东海问题。各位专家学者针对各海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重叠海域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通过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解决东海问题的经验进行分析和总结。

专家学者明确指出了专属经济区(EEZ)200海里规定的法理地位,强调沿海国家对其专属经济区和区内资源拥有管辖权利的国际法地位。学者还指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越南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其法律地位不可动摇。

不能一意孤行改变东海现状

值 得一提的是,在本届研讨会上,区域内外专家学者就管控分歧和有效解决东海问题提出了诸多积极的创意。专家学者强调,在当前的形势下,有关各方应保持克制, 不能一意孤行改变东海现状。在争议的岛礁上建设军事基地或防空识别区等活动不仅违背国际法律而且不利于增进互信,甚至引发冲突危机。与会专家学者重申,有关各方恪守包括《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内的地区性多边协议的必要性,肯定东盟对解决东海问题的地位。

制定管控分歧的机制

此外,专家学者还建议通过制定管控分歧的机制以有效缓解紧张局势并增加互信,应通过国际社会广泛达成的法律共识以消除分歧,解决争端。

这些具体的建议包括:制定东海各方行为准则以约束各方一意孤行的行为;明确DOC中第5条 规定的具体内容,指明有利于东海和平的具体行动和破坏东海现状的具体行动;讨论各方军事力量和海上执法力量的活动规则以保障航行安全,防止摩擦或意外冲 突,同时防止某个国家单方面在重叠海域实施一意孤行的行动;建设应对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加强共享海洋信息;促进海洋生物管理和海洋资源开发的合 作;保护海洋环境等。

有意见认为,东盟的伙伴在东海问题上可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欧盟在管控分歧和制定国际规则上颇有经验,因此欧盟可以同东海地区的有关各方分享这方面的经验,切实帮助该地区管控分歧和解决争端。

越南外交学院院长邓庭贵大使致闭幕词时表示:“我们希望,各位专家学者继续为有关各方建言献策,使各方和新闻媒体深入了解东海形势,为管控分歧、避免错误认识和错误行动、消除潜藏的危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