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越中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5月11日,越方主席、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善仁和中方主席、国务委员杨洁篪共同主持在北京举行的月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上,双方就自2011年9月举行的第五次会议结束至今的合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就增进越中两党两国的政治信任与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讨论了维护地区和平稳定问题乃至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等。
5月11日,越方主席、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善仁和中方主席、国务委员杨洁篪共同主持在北京举行的月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上,双方就自2011年9月举行的第五次会议结束至今的合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就增进越中两党两国的政治信任与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讨论了维护地区和平稳定问题乃至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等。
双方重申,越中两国总书记、国防部长、农业部长热线电话的设立对深化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同意将为预计2013年6月下旬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出访中国做积极准备。
双方就解决东海分歧的各项方案进行深入讨论,同意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阮善仁副总理强调,越南党和国家一贯重视与中国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阮善仁副总理指出,双方应从睦邻友好的角度出发,根据国际法律,妥善处理东海分歧。
国务委员杨洁篪表示,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合作机制已经为解决两国所存在的分歧作出积极贡献。
国务委员杨洁篪强调,中国奉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致力于与各国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为双方的共同利益与发展做出贡献。
国务委员杨洁篪说,中国新一届领导班子一贯重视与越南的合作关系。
会议结束后,政府副总理阮善仁和国务委员杨洁篪共同见证《越中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2012-2016年)和《越中文化协定落实计划》(2013-2015年)的重点合作项目名单签订仪式。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表示,越南已就侵犯本国对长沙群岛的怀恩礁和其他有关实体的主权的行为向有关各方提出交涉并递交抗议照会。
(越通社) 联合国秘书长近日正式通报,越南已完成向联合国备案有关北部湾基线海图及相关地理坐标清单的手续,以计算该海域的领海宽度。
(越通社)2025年2月25日,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颁布的第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布越南北部湾领带基线的声明。
(越通社)越南坚决基于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捍卫越南的主权。
(越通社)越南极为关切,不满,并坚决反对中方执法力量对正在越南黄沙群岛海域作业的越南渔民和渔船采取粗暴行为,造成越南渔民受伤、危及越南渔民生命,并损坏越南渔民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