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新加坡《海峡时报》(Straits Times)援引该国总理李显龙的话报道,新加坡与澳大利亚在东海问题上有着许多共同利益,同时强调新澳两国支持尊重国际法和航行自由的重要性等原则。 解答澳大利亚媒体关于东海问题的提问时,李显龙指出了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在诸多问题上的相同立场。李显龙强调,“与澳大利亚一样,新加坡依靠一个和平与稳定的地区来支持和推动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李显龙认为,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均在东海地区航行与飞越自由问题中具有切实的利益,因此双方应继续支持尊重国际法与和平解决东海争端的原则。 另一方面,李显龙还表示,各有关国家可通过“监督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实施以及就最大限度减少海上摩擦的原则达成共识”等方法维护东海安全局势。
澳大利亚不支持任何国家采取违反海牙国际仲裁法庭“东海仲裁案”最终裁决的行动,其中包括军事化活动,同时呼吁中国和菲律宾严格遵守该裁决。
越通社驻美国纽约记者的报道, 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1月9日报道称美国继续职责中国在东海有争议各群岛进行的军事化行动,同时宣布将继续在该海域展开航行自由巡逻。
于3月1日至2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24届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AEM Retreat)期间,3月1日,东盟十个成员国的经济部长举行会议。受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的委托,工贸部副部长陈国庆率团出席此次会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UNCLOS)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满足国际社会对建立海上新法律秩序的需求,同时融合各国间的权利和利益。历经35年形成与发展后,该公约在调整各海域的法律规制以及确保各国家在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权力及合法利益中扮演着海洋“宪法”的作用。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并生效后,各沿海国家陆续发表声明,肯定自己对符合《公约》规定各海域扩大面积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迄今,《公约》已成为越南在确立以及保卫自己的主权及合法利益并符合国际法各项规定的非常重要的国际法律基础。
为期两天的第九届东海问题国际研讨会11月28日在胡志明市落下帷幕。本届研讨会在开放、坦率真诚、求真务实的气氛中进行,为推动国际合作,为东海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11月24日,越南信息与传媒部在北江省陆岸县第二军团司令部总部举行“黄沙与长沙归属越南——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 地图资料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