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越南十分重视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质升级,将其视为越南独立自主、和平、友谊、合作与发展、国际关系多边化多元化的外交政策中的首要优先事项。
3月6日,东盟高官会越南代表团代团长武胡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东盟高官会和东帝汶加入东盟问题的东盟协调委员会工作小组第十五次会议。这些会议是为将于今年5月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第42届东盟峰会和东盟外长会议做准备。
(越通社)越南时间3月5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政府间会议的第五届会议续会(BBNJ IGC5.2)落下帷幕。
(越通社) 值此赴日本出席“亚洲净零排放共同体”(AZEC)部长级会议之际,3月4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会见了菲律宾能源部长拉斐尔·洛蒂拉(Raphael Perpetuo M. Lotilla)。
(越通社)近年来,尽管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但越柬睦邻友好、传统友谊、全面合作和长期稳定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在两国整体关系中,防务安全领域的合作一直被各级领导人重视、推动并确定为两国合作的支柱。双方一致同意在各国际论坛上密切协调与合作,支持东盟在东海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充分且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尽早达成行之有效和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越通社)关于东海问题,两国强调支持保障航行和飞越的安全和自由,以及根据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越通社)3月1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恒女士与挪威外交国务秘书埃尔林·里梅斯塔德(Eling Rammussat)在河内共同主持越南和挪威两国外交部第9次政治磋商,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讨论。
(越通社)两国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和飞越自由,在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CLOS)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