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

5月2日,中国悍然在越南海域内非法设立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到5月27日,该钻井平台转场,移到距离旧位置以东东北方向23海里,但仍然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此外,中国还出动包括大型军舰和军机在内的100多艘船为钻井平台护航,不断主动冲撞越南执法船。

中方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国际法。具体表现为,中国已严重侵犯了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拥有的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中国违反了有关解决争端中禁止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国际法,中国违背了中国所签约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精神;与越中2011年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背道而驰。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拥有从基线量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该海域范围内,沿海国有权利开发海洋资源及其底土的资源。其他国家有无害通过权,如果需要进行活动必须得到沿海国许可。

中国公然喧嚣,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作业位置完全位于中国所谓西沙群岛(即越南黄沙群岛)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他们所作所为都违背了法律,原因如下:

第一:黄沙群岛不是中国的领土。黄沙群岛是越南无可争议的领土。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证明这一点。早在17世 纪以前,阮朝已经占有和行使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具体表现为,阮朝成立了黄沙队并派遣该队伍赴黄沙执行长期不间断的没有争议的相关管辖和开发任 务。因此,越南完全可以肯定,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是越南固有的领土。阮朝后期,在法国的保护下,越南继续维持了管辖任务。1956年中国通过武力的手段侵占越南黄沙群岛东部,并于1974年侵占该群岛西部。国际法律指出,通过武力占领的领土是不得到承认和认可。因此,中国宣称对西沙(即越南黄沙)群岛的主权是非法的。

第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岛屿必须满足生活的条件,而黄沙群岛诸岛大部分均为面积很小的岛、礁,无法满足生活的条件。因此,该群岛不能拥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它只能拥有12海里的领海。这一点肯定了中国的钻井平台设立在距离知尊岛17海里,现在是25海里的位置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可见,中国的观点完全错误。

威胁领海和领空的航行安全

中国为保护海洋石油981钻 井平台的非法作业调动了包括军机和军舰在内的大量船只。这违背了关于禁止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宪章。争端必须通过和平协商来解决。武力只能在自 卫和安理会允许的条件下才能使用。但众所皆知,中国已经调动了包括海警船、海监船、渔政船、军舰和军机在内的大量船只为其违法作业的钻井平台护航。更严重 的是,中方船只还故意冲撞越方执法船,甚至撞沉了越南渔船,使越方海上执法力量和多名渔民受伤。这些行为十分危险,直接威胁了东海上的和平稳定安全与航行 安全。

此外,为保护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中国设立了该钻台周围3海里的警戒区。这样的行为也违背了国际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海上工程只能设立500米的安全区。实际上,中方船只已经在距离钻台30至40海里处为其护航。此外,中国侦察机和歼击机经常在越南公务船上空飞行,威胁越南公务船,对该海域上的领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2003年和2004年,中国提出了“和平崛起”以及“和平发展”的理念,承诺永远不称霸。到2013年,中国介绍了周边外交政策,大力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并建议与东盟签署友好协定。然而,中国从2009年以来在东海上挑衅行为越来越猖獗,说明该国家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暴露出中国使用武力解决东海争端的阴谋。中国的形象从此受严重影响,成为挑衅、违反国际法、威胁地区和平稳定和安全的对象。

一旦中国暴露该国表里不一的本质,国际社会就对该国失去信心,中国会被国际孤立,必定对中国长期的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因为,发展需要周边环境的和谐,需要和周边国家建立坚固的友谊基础,然而中国却正在一手抛弃了这一发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