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外长发表关于东海问题六点原则的声明
越通社驻金边记者报道,于7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贺南洪公布了东盟外长关于东海问题六点原则的声明。
柬埔寨外交部长贺南洪表示,根据东盟各国外交部长的磋商结果,十国外长再次重申了东盟各成员国对解决东海问题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 )。
2、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指针案文(2011 )。
3、早日完成制定东海行为(区域性)准则。
4、充分尊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各项原则。
5、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
6、在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和平解决海上争端。
东盟各国外交部长下决心加强东盟内部磋商,推动落实上述原则,符合于1976年《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2008年《东盟宪章》。
上述东盟外长声明在7月13日于柬埔寨首都金边落下帷幕的第45届东盟外长会议未能发表联合公报的背景下公布的。
据悉,东盟未能发表联合公报的原因在于东盟轮值主席国柬埔寨拒绝将菲律宾和越南在各场会议上提出涉及东海问题的内容列入联合公报。
贺南洪还表示,这是印尼外长马蒂对东盟一些国家进行外交斡旋后所达成的磋商结果。访问东盟各国期间,印尼外长马蒂分别会见了菲律宾、越南和柬埔寨等国的外交部长,旨在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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