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9/2017
9月25日晚在日本明治大学,国际综合研究所(MIGA),明治大学国际政策研究所(MIIPS),日本国际论坛(JFIR)和国际争端与危机研究中心(CECRI)联合举行题为“全球航行安全:未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各方对东海问题的立场”研讨会。
来自日本和世界的诸多著名学者以及国际记者与会。学者在研讨会上概括介绍东海近期的情况,对航行安全问题深表担忧,同时提出系列控制争端、维护航行自由以及确保有关各方利益的的措施。
原海洋政策研究所(SPF)所长寺岛纮士(Terashima Hiroshi)提出涉及东海问题的战略,其中包括加强有关各方和学者们之间的对话接触,旨在分享法律秩序,为解决海上争端和维护航行安全奠定基础,协助东盟各国,特别是东海沿海国家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保障航行安全。
日本樱美林大学教授Sato Koichi对上述观点表示赞成并强调,东海对日本、地区和世界的经济扮演十分重要作用以及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东盟国家是与日本建立友好关系的国家。在此基础上,Sato Koichi教授提出监督管理东海航行安全的三大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日本—东盟航行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在各国海军、海岸警卫队和渔民等有关力量的合作下的东海航行安全信息分享中心以及建立包括小型冲突在内的航行安全事故监督预防机制。
和日本一样,印度虽然不是对东海提出主权声索的国家,但该海域对印度、地区和世界的经济与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解决东海争端必须从多方立场说起。印度国防分析研究所教授贾加那斯·潘达(Jagannath Panda)在研讨会上所提出上述表态并得到与会代表的赞同。他同时提出关于地区各国之间的航行协定,其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各国经贸关系的因素——航行自由的措施以及提出关于安全的合作平衡机制。
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系主任格雷格•摩尔(Gregory Moore)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强调,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各国应加强合作与对话,以有效解决东海争端。
此次研讨会在中国与东盟就《东海行为准则》(COC)框架草案达成一致的背景下举行。与会代表认为,维持海上航行自由,同时在法律至上原则和有关各方互信等基础上建立合作机制是解决东海问题和保障有关各方利益的重要措施。
(越通社)《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23日至27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170个缔约国代表与会。
(越通社)出席在天津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第十六届新领军者年会(WEF 16)并对华进行工作访问期间,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6月24日下午在天津与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举行会谈。两国总理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同意携手更好地管控和处理分歧,维护和平稳定。
(越通社)6月23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届缔约国大会(SPLOS 35)在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正式开幕。在开幕会议上,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越南代表团团长阮明宇获得全体缔约国一致推举,担任本届大会主席。
(越通社)2025年6月17日,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第十五次东海问题年度国际研讨会。
(越通社)2025年6月16日下午,在政府驻地,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裴青山会见了澳大利亚新任驻越大使吉莉安·伯德。裴青山副总理强调,越南高度评价澳大利亚在东南亚地区,特别是在东海问题上的作用、贡献与承诺。
(越通社)当地时间6月13日上午,正在对瑞典进行正式访问的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瑞典首相乌尔夫·克里斯特松(Ulf Kristersson.)举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