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五次领导人会议发表联合宣言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五次领导人会议12月20日在泰国首都曼谷召开。会议发表了联合宣言。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以“致力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本次会议联合宣言的主要内容: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五次领导人会议12月20日在泰国首都曼谷召开。会议发表了联合宣言。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以“致力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本次会议联合宣言的主要内容:
联合宣言再次强调于2011年在缅甸内比都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所通过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2012-2022)战略框架》定向和目标。
各位领导承诺,成功地展开各项优先投资项目和所达成的合作协议,实现GMS居民的利益。
联合宣言回顾了GMS近年来取得的结果。虽然全球和地区还面临不少挑战,但从2011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以来,GMS合作机制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信息技术与传媒等领域的可持续合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此外,各个“软件”合作领域也取得可喜成果。在大力推进交通与贸易便利化(TTF)领域,继续努力落实GMS各成员国有关交通运输的双边和三边协定。GMS鼓励中国、老挝和泰国加快在北南经济走廊(NSEC)实施《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CBTA)备忘录的谈判。于2013年11月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家便利运输联合委员会(联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3-2015年阶段GMS交通便利化行动计划》及将2014年中完成的《交通和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开展了中期评估。在农业领域,农业支持核心计划第二阶段正在展开。其有助于加强政策框架和提高农产质量管理能力及加强GMS有关农业领域的区域合作体制和机制。
在旅游领域方面,加强次区域互联互通,简化入境签证手续;2013年该区域游客接待量达5200万人次。
在人力资源发展(HRD)领域,《GMS人力资源战略框架及行动计划(2013-2017年阶段)》正式实施。GMS传染病防控合作项目第二阶段继续提高GMS应对疫病爆发的能力。
在环保领域,GMS核心环境项目(CEP)第二阶段(2012-2016年)正在开展实施中。其中,集中于保护对地区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和能源安全具有较大影响的自然资源。
在其他新的合作领域上,于2013年7月成立的GMS城市发展工作小组制定了GMS城市发展战略框架。GMS正在研究跨境经济合作区(CBEZ)发展。其中包括中越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中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
GMS经济走廊论坛(ECF)已在GMS成员国轮流召开,并做好协助、监督和协调面向GMS经济走廊发展的各项活动等作用。
《联合宣言》提出GMS仍存在的挑战,即使今年来GMS取得众多令人印象的成就,但在进一步促进互联互通、竞争能力和次区域的社区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着巨大挑战。此外,尽管在区域互联互通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基础设施方面仍存在着较大差距。此外,GMS各国间发展差距日益拉大,为建设一个一体化和繁荣的GMS共同体带来风险。
随着GMS经济和人口快速增长。因此,能源、土地、水和其他自然资源需求压力也不断增加。GMS成员国应面临环境挑战。2014-2018年阶段GMS区域投资框架实施计划为各国提供有效的战略行动计划,旨在解决后续阶段的挑战以及把握新机遇,维持并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
《宣言》承诺将继续努力推动GMS从交通走廊向经济走廊转化,同时将任务交给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部长、高级干部、大湄公河次区域工作小组等。加强地区互联互通,旨在为新增长和提高竞争力注入新动力。另外,各国承诺,将破除边境地区互联互通的“软壁垒”。据此,各国领导人要求制定明确且全面的《推进交通与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TTF)。
各国应协助GMS铁路联盟(GMRA),并确保GMS电力协调中心(RPCC)是解决大湄公河次区域能源挑战及把握后续几年的机遇等方面的论坛。各国领导人承诺,采取具体行动,以加强GMS经济走廊论坛(ECF)框架,对加强GMS经济走廊论坛框架行动计划表示欢迎,并要求大湄公河各国部长和高级官员将继续对相关材料进行研究。各国一致同意,维持目前GMS经济走廊论坛和GMS经济走廊论坛部长级会议等轮值举行的机制。《宣言》保证所有的努力都是在充分开发东盟、东盟-中国及东盟加三等合作机制的综合力量基础上展开的。各国将为制定并开展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其中包括有效保护与发展自然资源等方面做出共同努力。另一方面,在进一步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领域合作关系的背景下,GMS对2015年1月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级会议表示欢迎。
关于GMS区域投资框架实施计划,将提出各项措施,旨在加强合作伙伴关系,并为各项承诺展开落实工作确保充足的财政资源和其他资源,以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全面且可持续发展。
《宣言》结束语称,经过22年成立与发展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已为大湄公河次区域居民带来许多可喜成就。
目前,各国领导人应建设一个合作基础,旨在解决大湄公河次区域新兴挑战。各国领导人深信,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各成员之间的合作将为本地区居民带来巨大利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六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17年在越南举行。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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