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菲合资企业将在南中国海无争议区钻探
据《菲律宾星报》报道,一家由澳大利亚和菲律宾公司合资的企业计划在南中国海钻凿深水探测井,希望以此来开发有商业价值的石油资源。一名企业负责人表示,这项钻探活动的地点不在南中国海的有争议水域。
据《菲律宾星报》报道,一家由澳大利亚和菲律宾公司合资的企业计划在南中国海钻凿深水探测井,希望以此来开发有商业价值的石油资源。一名企业负责人表示,这项钻探活动的地点不在南中国海的有争议水域。
获得菲律宾能源部签发的第55号服务协议(SC 55)的这家合资公司包括澳大利亚企业奥拓能源(Otto Energy)和红帝资源(Red Emperor Resources NL),以及菲律宾泛亚石油公司(Trans-Asia Petroleum Corp)旗下的巴拉望55石油勘探生产公司(Palawan 55 Exploration and Production),其中奥拓持股78.18%,巴拉望55持股6.82%。
《菲律宾星报》援引菲律宾国会议员、菲律宾液化气营销协会主席阿内尔·泰(Arnel Ty)的话说,这次新的勘探活动“凸显西菲律宾海的战略经济价值”,它是国家丰富油气的主要来源,若能开发利用,菲律宾未来将能够实现能源自给自足。
55号服务协议覆盖的范围是位于菲律宾西南海域的巴拉望盆地西南部的“鹰眼1号”探测井。
奥拓公司一名主管卢菲诺·波马桑(Rufino Bomasang)星期一对路透社说:“那块区域不在中国的‘九段线’之内,因此我们并不十分担忧安全方面的问题。”
菲律宾军方星期一表示将会保障澳菲联合公司的安全。军方发言人在记者会上说:“我们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因为他们是在菲律宾水域。……只要是在菲律宾的水域,菲律宾海军就会确保那些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员的安全。”
设在美国华盛顿的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亚洲部资深研究员葛来仪(Bonnie S. Glaser)认为,菲律宾一直都想勘探和开发南中国海的油气资源,这次特地没有选在南中国海有争议水域。
她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菲律宾现在有意不在有争议水域进行(油气)开发,特别是因为,他们向海牙常设国际仲裁法院提起的案件还悬而未决。但是,菲律宾海军会提供安全保障,以防任何事件的发生。”
阿内尔·泰(Arnel Ty)对《菲律宾星报》表示,菲律宾能源部在今年3月中止了第72号服务协议,因为协议的作业地点处于菲律宾和中国有主权争议的水域,而这部分水域正是南中国海主权仲裁案的主体。
2011年3月,菲律宾能源部的一艘石油勘测船在南中国海礼乐滩受到中国巡逻舰的阻拦。中国军舰要求勘测船停止作业,离开那个区域。在菲律宾军方向那里派出两架战机之后,中国军舰才离开。
葛来仪说,由于此次钻井地点不在中国主权声索的范围内,所以中国对此不会进行干涉。
她说:“我不认为中国会有反应,因为地点位于西菲律宾海,显然不在中国的‘九段线’之内。”
阿内尔·泰透露,澳菲联合企业将在8月1日开始钻凿“鹰眼”探井,而在此前一天,超级深水钻井船“马士基冒险者号”将抵达钻井地点。
越南要求中国尊重越南对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而确立的越南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越南渔民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越南海域和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合法作业的权利;不采取导致局势复杂化的行为,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和基于法治的海洋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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