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2月6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提交照会反对日本2008年11月12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递交关于其以冲鸟岛为基本点在华东海域200 海里外的3个地方扩大大陆架的提案。中国的理由是冲鸟岛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和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岛屿。在198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成员国第19届会议上,中国代表团重申了他们根据1982海洋法公约第3款,第121条的立场,这就是不能保持人类居住条件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岛屿、岩礁就没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然而,在东海问题,中国对其非法侵占属于越南长沙越南文:Trường Sa, 中文:南沙, 英文:Spratlys - 译者)和黄沙(越南文:Hoàng Sa,中文:西沙,英文:Parasels - 译者)两个群岛岛礁的附近水域的要求则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立场。中国所要求的附近海域覆盖着邻国的经济专属区和大陆架。由于这些岛礁面积小,既没有足够人们生活条件又不能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所以中国对这些岛礁提出确定经济专属区及大陆架的要求显然不符合联合国1982海洋法公约的第121条款的内容。


九条断续线的要求


在要求其他国家遵守国际海洋法和尊重中国海上的利益的同时,中国自我违反了国际海洋法,并为了本身自私的利益、歪曲了国际海洋法。2009年5月7日,中国公然单方向联合国提交了他们自己画出来的所谓“九段界限”或叫“U字形界限“。以这个九段界线、中国就蛮不讲理地对占据东海 80 % 面积的海域提出领土要求,明显暴露出其霸占各邻国的海域和掠夺海底资源的贪欲。

 

中国所提出九条断续线要求显然是不顾海上确定界线的国际准则和联合国1982海洋法公约关于确定国家海域的规定,单方提出法律准则,轻视邻国和地区内外各国的合法利益。

 

对待被扣押渔民的的态度

 

2010年9月份,在中方视为与日本争端的海域内一艘中国渔船被日本巡逻船扣押时,中国政府就此进行了强硬的外交和政治行动,在舆论上激起了中国反对日本的民族主义精神,造成本地区内非常紧张气氛。

 

与此相反,中国在东海问题上又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和行动。过去十年多,在邻国拥有主权与裁判权的海域上中国公然单方实施每年从5月至8月的禁渔业令。最近几年中国还派遣渔政船到长沙群岛海域巡逻,导致此海域局势日益复杂和紧张,同时逮捕和无人道对待正在属于越南领土的黄沙群岛海域范围内正常作业的越南渔民。仅在2009年已有33艘越南渔船和433越南渔民被中国方面扣押。2010年被中国扣押的越南渔船21艘和渔民173名。

 

9名越南广义省的渔民2010年9月在黄沙海域作业时被中国扣押的事件给新闻媒体一个明显的依据证明和批评中国对被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扣押的中国渔民和被中国逮捕的越南渔民之间使用的双重标准。

 

落实地区各国共同承诺的事宜

 

2002 年中国同东盟各国签订了东海行为宣言,双方承诺共同努力维持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进行使地区形势复杂化的行动。2010年10 月29日在河内召开的第13届东盟与中国之间的高峰会议,双方已确认几乎所有上述内容,包括:加强为地区的和平,稳定进行对话与合作的重要性;承诺遵守并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促进合作进而通过东海行为准则;承诺根据国际法律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办法解决争端;以及推动合作解决各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地区正在面临非传统的安全挑战。

 

在东盟中国高峰会议结束几天之后,中国媒体还摘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发言就东海问题呼吁有关各方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避免事态恶化升级,寻找最终解决办法,这对有关各国包括中国都有好处。

 

在呼吁各国尊重地区共同承诺的同时,中国又不断做出违反自己的承诺的行为,比如增强军事装备,尤其是中国海军连续在争端的海域内进行演习,甚至实现东海岛屿的侵占演习;派北海,东海,南海等三个舰队同时进入东海耀武扬威,威胁附近小国;调动两艘渔政巡逻船赴长沙群岛实现所谓“保卫中国渔船”的任务;过去十年多单方颁发从5月到8月的禁鱼令;阻止越南和菲律宾在这两国的合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区域内的油气勘探活动;公布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在东海开采油气的290 亿美元投资项目。

 

中国这样采取双重标准其实是大国霸权主义的政策,自我提出行为准则并强制于他国,不顾国际法律的标准,原则以及其他国家的合法权益。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双重标准不可能得到东南亚地区内外各国的接受。为了成为国际共同体的一个可靠成员国,在国际关系上中国要停止实施双重标准,严格尊重国际法律,特别是联合国的1982海洋法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