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有效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实质性贡献
(越通社)12月8日至9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海洋与海洋法全体讨论会,总结过去一年全球海洋治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执行合作与最新进展。联合国众多成员国代表、根据《公约》设立的机构以及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广泛参与了此次讨论。
(越通社)12月8日至9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海洋与海洋法全体讨论会,总结过去一年全球海洋治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执行合作与最新进展。联合国众多成员国代表、根据《公约》设立的机构以及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广泛参与了此次讨论。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会上发表讲话,欢迎过去一年全球海洋与海洋治理取得的积极进展,主要包括:2025年6月第三届联合国海洋大会(UNOC3)成功推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14的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拟于2026年1月生效;国际法院(ICJ)于2025年7月发表的咨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在保护海洋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对海洋影响方面的义务。
回顾过去一年,越南积极为全球海洋议程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落实作出了诸多实质性贡献。通过注册多项关于海洋管理、渔业治理和减少海洋污染的自愿承诺,越南为UNOC3的成功作出了贡献。越南是首批签署和批准BBNJ协定的国家之一,助力该协定达到生效所需的60国批准条件。自2025年6月起,越南作为第35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SPLOS 35)主席,正与各国共同商讨并通过各项决定,寻求加强《公约》所设机构运作效能的方案。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越南首次提名候选人竞选2026-2035年任期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法官,这明确展现了越南的坚定承诺,以及希望为推动全面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程直接贡献力量的决心。
关于东海局势,在重申该海域和平与稳定对本地区共同发展与繁荣之重要性的基础上,杜雄越大使强调了越南支持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的原则立场。他敦促有关各方充分并善意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义务,尊重并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保持克制,和平解决争端,尊重外交与法律进程。同时,他重申越南承诺将继续全面有效落实DOC,并积极与各方共同制定一项有效、实质、符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在讨论会框架内,第8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海洋与海洋法、可持续渔业、BBNJ协定以及召开第四届联合国海洋大会(UNOC 4)的四项决议。越南首次就全部四项决议共同提案,这彰显了其在海洋与海洋法多边进程中日益深入和广泛的积极参与及角色。(完)
(越通社)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梁强的邀请,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于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文莱苏丹出席了欢迎仪式,并与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强调遵守国际法的重要性,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双方重申将维护东海的和平、安全、稳定、航行和飞行自由,并认识到将东海建设为和平、稳定与繁荣海域的利益。两国领导人强调保持克制、推动非军事化,以及避免采取可能使局势复杂化或加剧紧张的行动的重要性。双方承诺支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确保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在第十七届东海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期间,越南外交学院11月5日在岘港市同越南海岛局、农业与环境部、岘港市外务局及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主题为“科技合作: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的2025年东海问题国家研讨会。
2025年11月3日上午,第十七届以“在不确定中团结”为主题的东海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越南岘港市隆重开幕。此次会议由越南外交学院与多家合作机构联合主办。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日前率团出席第47届东盟峰会及相关高级会议之行取得丰硕成果,充分展现了越南积极、主动、负责任的成员国形象。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易卜拉欣在会上强调,越南是东盟“极具分量的重要成员”。
(越通社)在第47届东盟峰会及相关会议期间,10月28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及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出席第28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
(越通社)10月27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东盟各国领导人以及中国、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在吉隆坡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第28次东盟与中日韩(ASEAN+3)领导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