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有效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实质性贡献
(越通社)12月8日至9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海洋与海洋法全体讨论会,总结过去一年全球海洋治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执行合作与最新进展。联合国众多成员国代表、根据《公约》设立的机构以及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广泛参与了此次讨论。
(越通社)12月8日至9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海洋与海洋法全体讨论会,总结过去一年全球海洋治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执行合作与最新进展。联合国众多成员国代表、根据《公约》设立的机构以及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广泛参与了此次讨论。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会上发表讲话,欢迎过去一年全球海洋与海洋治理取得的积极进展,主要包括:2025年6月第三届联合国海洋大会(UNOC3)成功推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14的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拟于2026年1月生效;国际法院(ICJ)于2025年7月发表的咨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在保护海洋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对海洋影响方面的义务。
回顾过去一年,越南积极为全球海洋议程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落实作出了诸多实质性贡献。通过注册多项关于海洋管理、渔业治理和减少海洋污染的自愿承诺,越南为UNOC3的成功作出了贡献。越南是首批签署和批准BBNJ协定的国家之一,助力该协定达到生效所需的60国批准条件。自2025年6月起,越南作为第35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会议(SPLOS 35)主席,正与各国共同商讨并通过各项决定,寻求加强《公约》所设机构运作效能的方案。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越南首次提名候选人竞选2026-2035年任期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法官,这明确展现了越南的坚定承诺,以及希望为推动全面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进程直接贡献力量的决心。
关于东海局势,在重申该海域和平与稳定对本地区共同发展与繁荣之重要性的基础上,杜雄越大使强调了越南支持依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的原则立场。他敦促有关各方充分并善意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义务,尊重并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保持克制,和平解决争端,尊重外交与法律进程。同时,他重申越南承诺将继续全面有效落实DOC,并积极与各方共同制定一项有效、实质、符合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在讨论会框架内,第8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关于海洋与海洋法、可持续渔业、BBNJ协定以及召开第四届联合国海洋大会(UNOC 4)的四项决议。越南首次就全部四项决议共同提案,这彰显了其在海洋与海洋法多边进程中日益深入和广泛的积极参与及角色。(完)
(越通社)3月17日上午,越南政府副总理裴青山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外交部长王毅在河内共同主持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一致同意继续落实高层共识,更好管控分歧,维护东海和平稳定。
(越通社)3月15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举行战略沟通。此次战略沟通是在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7次会议及首次越中外交、国防、公安部长级战略对话期间举行。
(越通社)3月11日,印度国家海事基金会(NMF)与越南外交学院联合举办了以"通过海洋经济绿化保障海洋安全"为主题的第二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 范明政 当日在政府总部会见到访的葡萄牙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 保罗·兰热尔。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政治互信,深化经贸、可再生能源和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双边关系迈向更加务实、高效的新阶段。关于东海问题,双方一致认为,有关各方应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加强各国间互信。
(越通社)2月23日下午,由越南海军第四区副参谋长阮明良大校率领的海军第四区第162旅016“光忠”号导弹护卫舰离开金兰军港,启程前往澳大利亚悉尼,参加纪念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成立125周年的国际海军阅舰式暨2026年卡卡杜(Kakadu)多边海上联合军演。
(越通社)2月12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河内会见来访的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马宁德·西杜。黎怀忠欢迎加拿大支持东盟和越南通过和平方式、依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争端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