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25
(越通社)阮明宇强调,越南坚持在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处理东海分歧和争端;建议双方保持海上问题经常性谈判和交流机制,以及妥善处理渔民渔船问题。
2月26日,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越方秘书长阮明宇在外交部总部与正在对越南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2025年东盟未来论坛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中方秘书长孙卫东举行会谈。
双方在友好、开放和互信的气氛中,就过去两党两国关系积极、稳定发展态势及其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开展全面深入交流和予以高度评价。
双方共同强调了两国政府之间最高级别的交流与合作机制——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重要作用,该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各领域合作关系的全面发展。双方还就一些具体方向和措施进行了实质性交流,以继续按照高层领导人的共识精神推动两党两国关系发展。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建议,两国外交部继续推动战略交流和高层定期接触;有效开展两国政府、国会、祖国阵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制,鼓励各级、各部门、各地方扩大交流与合作;深化务实合作,其中优先推动连接两国的标准轨距铁路线路(包括老街-河内-海防、谅山-河内、芒街-下龙-海防等路线),使铁路合作成为新的增长极和双边关系的新象征。阮明宇建议中方继续向越南农产品开放市场,并提出促进投资、金融、旅游、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合作的措施,建议双方保持配合举办好两国建交75周年纪念活动和2025年越中人文交流年活动。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孙卫东表示重视越方提出的合作建议,将继续扩大对包括越南农产品在内的商品进口力度;鼓励企业扩大投资,积极与越南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一些合作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孙卫东建议,双方加快中国给予越南援助资金的关于医疗卫生、教育、改善民生的项目实施进度等;继续在多边机制中加强协调。
关于边界领土问题,双方高度评价在边界管理和保护以及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合作成果;一致同意继续根据三个陆地边界法律文件和相关协议,协调管理和保护两国边界,加快升级和新设一些对接口岸;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越中边界线;严格执行高层共识,妥善管控分歧,维护海上和平与稳定。
阮明宇强调,越南坚持在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处理东海分歧和争端;建议双方保持海上问题经常性谈判和交流机制,以及妥善处理渔民渔船问题。(完)
(越通社)2月23日下午,由越南海军第四区副参谋长阮明良大校率领的海军第四区第162旅016“光忠”号导弹护卫舰离开金兰军港,启程前往澳大利亚悉尼,参加纪念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成立125周年的国际海军阅舰式暨2026年卡卡杜(Kakadu)多边海上联合军演。
(越通社)2月12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河内会见来访的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马宁德·西杜。黎怀忠欢迎加拿大支持东盟和越南通过和平方式、依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争端的立场。
(越通社)在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对柬埔寨王国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柬埔寨王国发表联合声明,重申双方将继续巩固睦邻友好、传统友谊和全面合作关系,推动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务实高效发展。双方还重申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强调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以及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支持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并推动早日达成符合国际法、具有实质内容的《东海行为准则》。
(越通社)值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又称《公海条约》,以下简称《协定》)于2026年1月17日正式生效之际,越共中央候补委员、外交部常务副部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5次缔约国会议主席阮明羽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越通社)12月8日至9日,第80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年度海洋与海洋法全体讨论会,总结过去一年全球海洋治理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执行合作与最新进展。联合国众多成员国代表、根据《公约》设立的机构以及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广泛参与了此次讨论。
(越通社)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主席梁强的邀请,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于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文莱苏丹出席了欢迎仪式,并与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强调遵守国际法的重要性,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双方重申将维护东海的和平、安全、稳定、航行和飞行自由,并认识到将东海建设为和平、稳定与繁荣海域的利益。两国领导人强调保持克制、推动非军事化,以及避免采取可能使局势复杂化或加剧紧张的行动的重要性。双方承诺支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确保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