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实际上、连续、和平行使主权”。据总理,1974年,中国使用武力占领了全部黄沙群岛(当时属于南越西贡政权的管辖)。  当时,越南共和政府 提出反对,谴责 此行动,提议联合国干涉。越南南方革命临时政府当时也宣布反对此占领行为。 

 

总理说:“我们的一贯主张是黄沙群岛属于越南主权。我们有足够 历史法理依据证明这一立场。但是, 我们主张谈判解决,以和平方式对黄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本主张符合联合国宪章,符合海洋法公约”。

 

对于长沙群岛,总理称,1975年,越南海军接管由西贡政府管辖的5个岛屿。然后,在越南主权范围内,我们继续扩大到33处军事占领的21岛屿。此外,越南还建设了15 个高脚屋平台以肯定越南 大陆架以外的200海里 和 专属经济区 的 海域的主权。

 

总理称,“这样,在长沙群岛,越南是占领岛屿最多的国家,越南也是唯一拥有居住经营在一些岛屿上的居民的国家。这儿包括6口人在 那些岛屿上出生和长大”。

 

据总理,越南主张严格实施海洋法公约、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近期与中国签署了的指导新协议。越南要求各方保持现状,不使情况复杂化 影响区域和平稳定。越南将继续在占据之处投入提升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条件,加强在长沙岛屿上军民的自卫能力。

 

对于东海的航海安全,越南已经严格实施,并要相关国家严格落实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啊(DOC),要保证东海和平、稳定、安全、秩序和航海自由。越南的本立场最近在有关东海一系列会议上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

 

回答国会代表关于政府建议国会把制定游行法安排在法律制定计划的根据,阮晋勇总理表示,宪法第69条规定,公民依照法律拥有游行权利,但是越南还没有游行法。

 

目前,发生一些多人集结,游行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 愿望,但是我们没有处理该问题的法律。由此,公民实行宪法规定的权利遇到困难,政府管理这方面也面临困难。因此,出现一些扰乱秩序安全的现象,出现一些趁机妨碍社会的策动、歪曲、煽动的现象,损害社会利益。

 

面临这样情况,政府已报告和建议12届国会,国会也以公文的形式要求政府制定管理处理那些现象的通知。然而,政府的通知法律效力有限,未能满足要求和达不到宪法所规定的程度,也不能满足生活实践的需求。

 

总理称,“政府认为应该建议国会,把制定游行法 安排在国会制定法律法规计划内容。该法律要符合宪法、符合越南历史文化和具体条件,依照国际惯例,保证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同时,该法律也提出要求防止侵犯安全秩序,损害社会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和事宜。

 

总理也说,越南党和政府的一贯主张是尊重和表扬 真正以爱国、捍卫国家主权为目标 的行为、工作。但同时也不欢迎并严格处罚一些假借爱国、捍卫国家主权的行为和活动来实现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