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秋姮指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中的的沿海国家有权利基于符合《公约》各有关规定来确立其在延申大陆架以外的界限。然而,沿海国家在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划界案需尊重拥有对面或毗邻海岸的其他有关沿海国家的正当和合法权益。

据此,越南保留本国依照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权益,并愿与菲律宾方面沟通,寻找和达成符合两国利益的适合措施。

趁此机会,越南再一次肯定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符合国际法和越南依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各海域的合法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