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1/2025
(越通社)自1950年1月30日越南与俄罗斯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并被提升至最高水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自1950年1月30日越南与俄罗斯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并被提升至最高水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值此两国建交75周年之际,越通社驻莫斯科记者采访了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邓明魁。
邓明魁表示,自1950年建交以来,越俄关系始终稳固,并在多个领域不断深化发展。75年来,两国持续巩固友好合作关系,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等方面紧密协作。
越俄政治互信度高,通过政府间委员会、战略对话、定期政治磋商等合作机制取得显著成效。高层互访频繁,为双边关系发展提供重要指导。经贸合作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双边贸易额一度年增10-15%。俄罗斯成为越南留学生的重要目的地,提供高质量奖学金与教育项目。文化、教育与民间交流不断加强,增进两国人民友谊。
在全球局势变动的背景下,越俄关系更具战略意义。越南视俄罗斯为外交政策中的重要伙伴,期待深化合作,共享发展机遇。俄罗斯同样高度评价越南在地区事务中的作用,将其视为“向东政策”中的关键伙伴。双方紧密合作不仅提升国际影响力,也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对于推动越俄关系发展的因素,邓明魁认为,在新阶段,越俄关系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双方需进一步巩固政治互信,通过高层互访及在国际论坛上的紧密协调,深化战略伙伴关系。
国防与安全合作仍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支柱。双方应落实军事技术、安全网络、反恐等合作协议,同时携手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及疫情等非传统安全挑战。
经贸合作方面,双边贸易额虽达40-50亿美元,但仍有巨大潜力。双方应充分利用越南—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推动农业、可再生能源、信息技术等领域合作,并加快油气、基础设施等大型投资项目。
科技合作至关重要,重点涉及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航天研究等领域。同时,双方需扩大教育合作,培养高素质人才,以增强创新能力。
文化与教育仍是两国民间交流的桥梁,应加强艺术交流、学术互访。两国高层领导的密切支持和指导将成为推动越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此外,企业和商界在落实具体合作项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鼓励和创造条件为两国企业加强沟通、合作和在有潜力领域的投资。
对于两国在多边和地区论坛上的协调,邓明魁表示,越南与俄罗斯在多边和地区论坛上保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体现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共同维护和平与稳定的责任。
两国在联合国框架内开展高效合作,特别是在国际和平、安全与可持续发展领域。越俄在反恐、人权保护和多边主义推进方面立场一致。在2020-2021年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期间,越南得到了俄罗斯的有力支持。
在东盟框架下,越俄两国积极协调。俄罗斯是东盟对话伙伴,双方在多个领域的合作日益深入。作为东盟的积极成员国,越南始终为俄罗斯参与东盟地区论坛(ARF)、东盟防长扩大会(ADMM+)等地区合作机制创造便利条件。俄罗斯支持越南关于在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以及尽快结束“东海行为准则”谈判等的立场。(完)
(越通社)3月17日上午,越南政府副总理裴青山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外交部长王毅在河内共同主持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一致同意继续落实高层共识,更好管控分歧,维护东海和平稳定。
(越通社)3月15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举行战略沟通。此次战略沟通是在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17次会议及首次越中外交、国防、公安部长级战略对话期间举行。
(越通社)3月11日,印度国家海事基金会(NMF)与越南外交学院联合举办了以"通过海洋经济绿化保障海洋安全"为主题的第二次海洋对话会
(越通社)越南政府总理 范明政 当日在政府总部会见到访的葡萄牙国务部长兼外交部长 保罗·兰热尔。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政治互信,深化经贸、可再生能源和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合作,推动双边关系迈向更加务实、高效的新阶段。关于东海问题,双方一致认为,有关各方应遵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加强各国间互信。
(越通社)2月23日下午,由越南海军第四区副参谋长阮明良大校率领的海军第四区第162旅016“光忠”号导弹护卫舰离开金兰军港,启程前往澳大利亚悉尼,参加纪念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成立125周年的国际海军阅舰式暨2026年卡卡杜(Kakadu)多边海上联合军演。
(越通社)2月12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河内会见来访的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马宁德·西杜。黎怀忠欢迎加拿大支持东盟和越南通过和平方式、依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解决争端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