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海上合作活动需符合国际法
(越通社)1月2日下午,越南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外交部副发言人范秋姮回答了媒体记者关于越南对菲律宾最高法院于1月10日宣布,该国与越南与中国各家公司于2005年达成的能源探勘协议违反宪法,因该国宪法不允许外国实体开发自然资源并该协议于2008年已无效一事有何反应的提问。
(越通社)1月2日下午,越南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外交部副发言人范秋姮回答了媒体记者关于越南对菲律宾最高法院于1月10日宣布,该国与越南与中国各家公司于2005年达成的能源探勘协议违反宪法,因该国宪法不允许外国实体开发自然资源并该协议于2008年已无效一事有何反应的提问。
(越南政府新闻网)3月28日越南外交部副发言人表示越南要求有关各方尊重越南对长沙群岛拥有的主权,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行为,遵守国际法,严格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越南政府新闻网)越南外交部发言人3月23日表示涉及到东海的一切违背国际法、侵犯越南对黄沙群岛、长沙群岛的主权、侵犯越南对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海域范围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等诉求,越南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越南坚持反对并对上述诉求给予驳斥。
(越通社)3月14日下午,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已就中国最近公布北部湾领海基线一事回答记者的提问。
(越南政府新闻网)越南外交部发言人3月9日表示越南对东海近期紧张局势有可能影响到东海的和平、安全和稳定感到担忧。
(越通社)“思政滩(Bãi Tư Chính)是越南大陆架的一部分,越南对思政滩的主权是根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1月20日表示“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的主权至少从17世纪起就根据国际法确立,并由越南历代政府和平、持续、公开地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