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至15日,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第六次高官会和第九次联合工作组会议在中国苏州举行。此次会议上,中国与东盟就“东海行为准则”进行了首次正式磋商。一时间,各方目光都集中在“行为准则”的谈判进程上。

 

 

“行为准则”需各方相向而行

 

 

会议召开前,个别国家对此次磋商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希望尽快制定并签署“东海行为准则”。但当前“行为准则”的制定仍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

 

 

各方在“东海行为准则”的定性问题上仍存在一定分歧。在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中明确规定,“准则将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和平与稳定,并同意在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朝最终达成该目标而努力”。可见,制定“行为准则”的目的应是维护东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并由此为相关争议的解决营造良好氛围。

 

 

中国一直充分尊重东盟国家推动谈判行为准则的意愿,对制定准则持积极、开放态度,释放出越来越多的善意,包括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为准则的磋商谈 判。但同时,中国强调,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是制定“行为准则”的基础,中国不干扰《宣言》的落实,也不可能在抛弃《宣 言》的情况下达成准则。

 

 

事实上,此次会议在推动制定“东海行为准则”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会议决定授权联合工作组就“准则”进行具体磋商,并同意採取步骤成立名人专家小组。下一轮正式磋商有望于明年年初举行。此次磋商是一个好的开端,中国将继续与东盟一起,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推动制定“东海行为准则”。相关各方应认清事实,推动进程继续向积极方向发展。

 

 

合作是中国─东盟关系主流

 

 

东海领土主权和权益争端本不是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问题。尽管近年来东海争端呈现复杂化趋势,但中国与东盟在海上合作方面有广泛的共同利益,海上合作取得进展。

 

 

2011年7月在印度尼西亚峇里岛举行的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高官会上,中国同东盟国家就落实《宣言》指针案文达成一致,并由此后举行的中国─东盟外长会通过。该指针明确提出,其目标是“指导落实《宣言》框架下可能开展的共同合作活动、措施和项目”。

 

 

中国歷来重视与东盟推进海上合作。根据2012年1月中国与东盟在北京召开的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次高官会的计划,中国在年内举办了东海海洋防灾减灾研讨会、东海海洋生态环境与监测技术研讨会。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东盟国家举行的海上安全合作研讨会。今年6月,越南外交学院举办了以“东 盟─中国加强在东海搜寻、营救遇险人员和船隻等方面合作”为主题的东盟─中国研讨会。与会代表认为,东盟与中国应就海上搜救和人道主义活动展开务实合作活 动。

 

 

此次第六届高官会批准了、2013-2014年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工作计划。中国提出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海上紧急救助热线、举行中国与东盟国家海上联合搜救沙盘推演等合作倡议,泰国、印尼等国家也提出了海上相关合作倡议。

 

 

中国与东盟关系的主流是合作。中国将继续推动与东盟国家的海上合作,将东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战略研究部副主任  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