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争端及利益冲突的有关问题非常错综复杂。它们包括从诸多法理、技术、内部政治、国际政治、战略及经济等不同角度来思考探索。不幸的是,由于尽量使事情对公众变得更加容易理解,由于缺乏知识或者由于上述的这两个缘由让大众传播媒体主要通过过度简单化那些原本极为复杂的问题把事情变成更加混乱。而混乱的局面由于各官员的介入而变得更加复杂,这些官员对问题的理解应该要比任何人都要好,由于他们的声明尽管有错误但是仍被大众传播媒体记录下来。

第一问题就是需要区分大陆和海域两者,对东海陆地拥有主权主张和对从那些岛屿是否产生的海域拥有主权主张。在此,需要明确大陆将产生海上的裁判权而不是与其相反。对于中国或者台湾和越南之间确实存在对东海黄沙群岛岛屿拥有主权主张争端,而且中国或者台湾和越南,几乎与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之间对东海长沙群岛岛屿拥有主权主张存在争端。据本人所知,文莱没有对东海任何岛屿声明其拥有主权主张而对扩大海域声明拥有主权主张,将之看做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从文莱境内突出的捕鱼海域,但是那一扩大地区却与其它各国声明过的拥有主权主张的海域重叠。但是没有任何一国能够划分出来他们拥有海域主权主张的界限。同时北京目前正重申对东海“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主张”却违背各大海域以及在该区域中的各岛屿都正发生着争端的事实。

作为关于海洋法律文件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法律文书没有提到有关对各岛屿裁判权的主权主张。正发生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如果不说是全部地区的争端都是两方之间的争端,因此可以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或者把争端提交给国际法庭来解决,虽然在一些情况下也许面临诸多困难。但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到一些从岛屿产生的水域而尚未通过决定关于正存在争议的主权主张。

 

这一问题使我们联想到和东海有着密切关系的另一个问题。关于岛屿和岩石的问题。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是指四面环水并在潮涨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它指出这样定义的一个岛屿可以向其它任何大陆领土所产生出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另外,也根据该条款规定:“岩石为不能维持生命或者个体的经济生活,不存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于此可知,没有对东海大陆地区拥有主权主张的任何一国曾经像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那样定义进行澄清该地区到底是岛屿还是岩石,而似乎都想要为本国留下一种“模糊战略”。

 

来自于失败、不可行、拒绝或者勉强区分对岛屿和岩石以及大陆和水域产生的复杂问题是源于把“领土”概念一致认同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趋向。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授予各沿海国以及其它国家对这些各自裁判权的详细不同的权利及义务。但是各大众传播媒体甚至各官员却为本身服务目的或者源于缺乏知识尚未达成这些极为重要的区分。

 

法权和东海地区

对东海领土和“邻近海域”声明拥有主权主张的一切国家都是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在东南亚或者东盟范围内各国所签署的全部协议都呼吁各方需要遵守包括1982年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这些文件包括中国和东盟全部各国都已一致达成协议的2002年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该宣言已经两次提出“被广泛认可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原则”。

 

双边还是多边?

北京一直表明想要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东海问题和反对使问题“多方化”或者“国际化”。可以看出北京想要同时和有关主权争端的各方单独进行双边解决而不是和整个东盟的多边解决,以把争端问题交给诸如联合国或者不连接结盟的各种机构的东盟的努力,其中也许是最重要的是把对中国造成军事挑战的唯一强国美国站在问题的外边。

 

确实,主权和管辖权的各种问题只可以且应该经过参与主权争端本身的那些国家来解决。实际上,只有在黄沙群岛才存在少于两个国家之间的争端,而长沙群岛大部分地区都存在声称主权主张的诸多国家。各方这样的“双边”方式意味着什么?与东亚地区存在商业附属关系或者具有普遍商业关系诸如韩国、日本等、东南亚大部分国家,美国、中东石油出口国、台湾、香港和中国东南部沿海地区,所有这些国家都从东海和平与稳定地区以及航行自由和经过此地的航空等问题上得到利益。所以包括尚未提出主权主张各国的全部这些国家都需要对东海有关利益问题提出声明。而且,当看出在东海普遍存在的诸如使用火药和其它具有危害性捕捞方式以及贩卖珍稀物种等一系列问题都被停止或得到减少时,国际社会在此也得到利益。

 

国家利益和东海地区

在任何情况下,东海主权主张的追寻都将会与国家利益以及国际法律存在关系。东海一部分地区不仅把马来西亚分割成东西两部而且还连接该国两边的海岸。因此能够理解该国为何在通过对该地区拥有主权主张的方式下努力监控对东海在东西两大海岸之间的扩大地区,尽管这些主权主张也许与菲律宾、越南、中国、台湾及文莱等国主张重叠。

虽然文莱尚未对东海任何岛屿声明拥有主权主张,但是该国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从本国海岸算起的“捕鱼水域”等领域划定上具有利益,实际上文莱也已经这样做了。

在东海,中国也具有了国家“核心”利益,“核心”这词被认为是该国高级官员所使用的术语。中国对东海全部或者一部分地区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主张也许以如果不是删掉就是减少美国在亚太地区的统治地位。其决策者认为他们都尽量阻碍及包围、“抑制”本国对“和平崛起”的努力。任何有关妥协主权主张范围举动都可能动摇对中国和台湾领导者的正当性。至少台北执政领导者也是第一提出中国九段断续线地图的人同时他们在领土问题与中国的立场一致,不能容忍尤其包括台湾人民在内被当成是在追寻对领土和大海主权主张时要比北京付出更少的努力。

 

中美之间的利益冲突

思考关于从中美之间的对峙以争夺区域中霸权地位如果不说是世界霸权地位的更大背景下,其的利益冲突,掩埋在对国际法律不同理解方式下,就是可能把东海问题视为冲突热点的各种因素之一。

 

中国和东南亚地区之间的两难关系

对东海岛屿和水域拥有主权主张和它们之间所存在的冲突也同时把东南亚各国和中国、台湾推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中国已经成为东南亚大部分国家的首要贸易伙伴,也是对该区域中各国的巨额投资来源及正式的巨大援助者。有一个事实就是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中国商品构成部分都是在东南亚地区制造。中国是东盟地区最大贸易伙伴,销售了该区域的大量商品。因此,东盟全部成员国对从中国经济迅速增长都得到了首要利益。同时源于地理位置邻近的特点,中国一直维持其在该区域中的存在。东南亚各国很清楚地意识到对中国军事和经济潜在的力量。他们至少也会对该国在区域中霸权能力表示担忧。他们不允许同时对可能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强国吞并的这一问题高度警惕。

 

在任何情况下,当在世界或者区域范围之内提到中美之间的对峙问题时,东南亚各国已经公开声明他们希望避免从两方之间做出选择。实际上,在区域一切机制以东盟为安全问题的核心——东盟地区东盟10+3论坛、东亚首脑会议、东盟防长扩大会,东盟根据与所有各国持有伙伴关系同时不会与任何一国存在仇敌关系精神一直努力把中国当作为该区域安全问题中不可缺少的对话一方的作用,即使东盟一些成员国还期望寻求美国在东南亚地区军事存在的保证。

 

此外,中国一直把东南亚各国作为本国的邻都,因此尽量维持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除了东海争端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之外,这些关系总体上看相当好。对北京的挑战就是如何平衡在本国所渴望的东西和中国从本国立场角度来维持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以及在东海利益之间需要。台北在这些全部谋算中属于何处的排序以及如何看待还是十分阴暗。

 

总结

东海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定义区分岛屿和水域、岛屿和岩石。另一问题就是如何调整中国对东海声明“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主张”以适合还存在争议的这些主张的事实。此外,中国九段断续线的地图也需要做出定义及澄清。对于中国声明想要对他们主权主张的各自对手进行双边谈判和反对对东海问题进行“多方化”或“国际化”等这些问题还存在着诸多异议。不同的,如果存在的话,在实施各方行为准则和政治声明的可能性需要再次得到审定。

 

最后,所提出的问题就是:如果声明主权主张的国家认为全部所签署的法律规定的国家却与国家利益或者被该国作为首要或“核心”的体制之间存在着矛盾的话,将会发生什么问题?

 

英文原文:

来自第三届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文章:“东海:为区域安全及发展合作”,由越南外交学院和法律协会于2011年11月4至5日在河内联合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