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争端:中国因国际舆论和战略欠缺处于劣势
新加坡国立大学主办的“东海与联合开发”会议的部分发言节选。对中国来说,主要在两个方面由于准备不足而处于劣势。第一是国际舆论。第二是战略欠缺。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越南、菲律宾等有关争端国不愿意“共同开发”,那么在适当时机,中国就应该主动开发,从而维持争议、保持存在、促成合作。军事上要淡化外界的猜疑,经济上要加强实际存在,中国在争议海域开发越晚,影响力将越弱,将来在长沙的维权成本就会越高。2011年06月23日腾讯网。
新加坡国立大学主办的“东海与联合开发”会议的部分发言节选。对中国来说,主要在两个方面由于准备不足而处于劣势。第一是国际舆论。第二是战略欠缺。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越南、菲律宾等有关争端国不愿意“共同开发”,那么在适当时机,中国就应该主动开发,从而维持争议、保持存在、促成合作。军事上要淡化外界的猜疑,经济上要加强实际存在,中国在争议海域开发越晚,影响力将越弱,将来在长沙的维权成本就会越高。2011年06月23日腾讯网。
郑永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自去年以来,东海问题出现了变化。某些国家感觉到时间并不在自己一边,认为东海问题必须在中国真正崛起之前得到有利于它们的解决,于是便加紧行动起来。对中国来说,主要在两个方面由于准备不足而处于劣势。第一是国际舆论。第二是战略欠缺。被称为“东海行为准则”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只是一个宣言,中国希望推进使其成为有约束力的准则,但进展不大。
吴士存(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中方目前在东海问题上面临两大挑战。首先是美国介入东海问题,导致中方在东海方向上的安全压力增大。而且菲律宾、越南等争端国刻意拉拢域外势力介入东海问题,意图推动引入多边机制,与此同时,东海地区军备竞赛态势不断强化,影响东海区域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其次,东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不断推进,加大对所占岛礁和附近海域的实际管辖,菲律宾、越南国内无法抑制对长沙海域油气资源开发的冲动,中方在长沙的维权形势更为严峻。
吴士存:解决东海问题的手段,无非是和平谈判、国际仲裁和诉诸武力几种。目前采取武力措施解决东海争端是不现实的,各方面受到的掣肘不小。未来东海问题的解决途径最可能是以和平方式。通过外交谈判,签署相关协约来促进各国的自我约束,同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解决争议。
在东海问题上,中国必须继续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的方针,立足于国内外两个大局运筹和谋划,稳定东海形势。一方面,我们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我国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统筹兼顾,着眼长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维护我国战略机遇期。
潘国平(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武力解决东海问题,从现有的中国已经签署的国际法框架来看,已经基本不可能。中国被两个国际文件所约束:一是《东南亚国家友好条约》,二是《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领土和海洋争端。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东海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危险。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美国,主张在东海有飞越航行自由,在沿岸国专属经济区有军事行动权,甚至与东海国家近期频频军演,激化东海局势。中国坚决反对第三方国家军事介入,为确保领土领海不被蚕食,维护中国在东海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在必要时,可以声明退出上述国际文件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赋予的天赋自然权利,行使国家自卫权,予以武力反击。
郑永年:中国应该将东海问题中的“东海海上航道”和“主权争议”区别开来。航道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中国应该高调表示和美国、东盟、日本共同负责,尤其要表示出愿意和美国共同维持国际航道安全的姿态。中国和美国之间贸易量巨大,美国不会因为这是越南,就支持越南。中美在其他方面合作好了,美国是不会站在越南一边的。
潘国平:东海共同开发不是没有可能,建议中国和争端各方可以共同设立一个区域共同基金,中国可以担负起地区大国的责任,为区域发展多做贡献,东海各国携手起来打击海盗、承建海上设施、确保航道安全,造福东海周边的近15亿居民。
吴士存:在东海,中国多年来基于大局意识始终保持着自我克制。但有时候中国释放的善意并不一定能得到有关争端方的理解和响应。2005年中菲越正式签署了《在东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该协议自2008年执行期满后,菲律宾却单方面与英国一家能源公司达成协议,不断在长沙礼乐滩海域非法开展油气勘探活动,中菲3月份在礼乐滩海域的摩擦事件就是明证。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越南、菲律宾等有关争端国不愿意“共同开发”,那么在适当时机,中国就应该主动开发,从而维持争议、保持存在、促成合作。军事上要淡化外界的猜疑,经济上要加强实际存在,中国在争议海域开发越晚,影响力将越弱,将来在长沙的维权成本就会越高。
▲(本文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主办的“东海与联合开发”会议的部分发言节选,由本报赴新加坡特派记者暨佩娟整理。)
(越南政府新闻网)3月28日越南外交部副发言人表示越南要求有关各方尊重越南对长沙群岛拥有的主权,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行为,遵守国际法,严格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越南政府新闻网)越南外交部发言人3月23日表示涉及到东海的一切违背国际法、侵犯越南对黄沙群岛、长沙群岛的主权、侵犯越南对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海域范围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等诉求,越南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越南坚持反对并对上述诉求给予驳斥。
(越通社)3月14日下午,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已就中国最近公布北部湾领海基线一事回答记者的提问。
(越南政府新闻网)越南外交部发言人3月9日表示越南对东海近期紧张局势有可能影响到东海的和平、安全和稳定感到担忧。
(越通社)“思政滩(Bãi Tư Chính)是越南大陆架的一部分,越南对思政滩的主权是根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
(越通社)越南外交部发言人1月20日表示“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其中,越南对黄沙的主权至少从17世纪起就根据国际法确立,并由越南历代政府和平、持续、公开地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