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自去年以来,东海问题出现了变化。某些国家感觉到时间并不在自己一边,认为东海问题必须在中国真正崛起之前得到有利于它们的解决,于是便加紧行动起来。对中国来说,主要在两个方面由于准备不足而处于劣势。第一是国际舆论。第二是战略欠缺。被称为“东海行为准则”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只是一个宣言,中国希望推进使其成为有约束力的准则,但进展不大。

 

吴士存(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中方目前在东海问题上面临两大挑战。首先是美国介入东海问题,导致中方在东海方向上的安全压力增大。而且菲律宾、越南等争端国刻意拉拢域外势力介入东海问题,意图推动引入多边机制,与此同时,东海地区军备竞赛态势不断强化,影响东海区域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其次,东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不断推进,加大对所占岛礁和附近海域的实际管辖,菲律宾、越南国内无法抑制对长沙海域油气资源开发的冲动,中方在长沙的维权形势更为严峻。

 

吴士存:解决东海问题的手段,无非是和平谈判、国际仲裁和诉诸武力几种。目前采取武力措施解决东海争端是不现实的,各方面受到的掣肘不小。未来东海问题的解决途径最可能是以和平方式。通过外交谈判,签署相关协约来促进各国的自我约束,同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解决争议。

 

东海问题上,中国必须继续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的方针,立足于国内外两个大局运筹和谋划,稳定东海形势。一方面,我们要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我国的主权和海洋权益,另一方面,也要统筹兼顾,着眼长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维护我国战略机遇期。

 

潘国平(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武力解决东海问题,从现有的中国已经签署的国际法框架来看,已经基本不可能。中国被两个国际文件所约束:一是《东南亚国家友好条约》,二是《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领土和海洋争端。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东海没有发生武装冲突的危险。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美国,主张在东海有飞越航行自由,在沿岸国专属经济区有军事行动权,甚至与东海国家近期频频军演,激化东海局势。中国坚决反对第三方国家军事介入,为确保领土领海不被蚕食,维护中国在东海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在必要时,可以声明退出上述国际文件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赋予的天赋自然权利,行使国家自卫权,予以武力反击。

 

郑永年:中国应该将东海问题中的“东海海上航道”和“主权争议”区别开来。航道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责任,中国应该高调表示和美国、东盟、日本共同负责,尤其要表示出愿意和美国共同维持国际航道安全的姿态。中国和美国之间贸易量巨大,美国不会因为这是越南,就支持越南。中美在其他方面合作好了,美国是不会站在越南一边的。

 

潘国平:东海共同开发不是没有可能,建议中国和争端各方可以共同设立一个区域共同基金,中国可以担负起地区大国的责任,为区域发展多做贡献,东海各国携手起来打击海盗、承建海上设施、确保航道安全,造福东海周边的近15亿居民。

 

吴士存:东海,中国多年来基于大局意识始终保持着自我克制。但有时候中国释放的善意并不一定能得到有关争端方的理解和响应。2005年中菲越正式签署了《在东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该协议自2008年执行期满后,菲律宾却单方面与英国一家能源公司达成协议,不断在长沙礼乐滩海域非法开展油气勘探活动,中菲3月份在礼乐滩海域的摩擦事件就是明证。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越南、菲律宾等有关争端国不愿意“共同开发”,那么在适当时机,中国就应该主动开发,从而维持争议、保持存在、促成合作。军事上要淡化外界的猜疑,经济上要加强实际存在,中国在争议海域开发越晚,影响力将越弱,将来在长沙的维权成本就会越高。

 

▲(本文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主办的“东海与联合开发”会议的部分发言节选,由本报赴新加坡特派记者暨佩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