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仲裁庭就东海问题仲裁案作出裁决7周年之际,7月15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恒回答了记者有关越南观点的提问。

范秋恒强调,“越南的一贯政策是,有关各方之间的东海争端应以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为东海和平与合作作出贡献的和平方式解决。

值此机会,越南再次强调,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符合国际法的主权及其对各海域的合法权利根据UNCLOS确定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