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七轮谈判之后,双方已初步达成了如下的一致解决原则:越中双方共同支持以国际法律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在内为和平解决东海越南文:Biển Đông,中文:南海,英文:The South China Sea- 译者) 争端问题的基础。

 

在解决争端过程中,双方将严格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不采取任何使争端复杂化或扩大化的行动,以及不使用武器或互相威胁使用武器。与越中两国的有关问题采取双边解决措施,与其它各国家的有关问题则采取多边协商谈判”。

 

越中双方并一致同意今年之内将举行下一轮谈判。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