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奥斯陆国际和平研究所(PRIO)教授斯坦·唐纳森(Stein Tønnesson)表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成的国际仲裁庭(以下简称为“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可能对中国对海上资源的所谓“历史性权利”的观念产生影响。唐纳森强调,现在中国应放弃这种观念,因为其主权诉求站不住脚,无法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

越南外交学院东海研究院副院长阮氏兰英表示,仲裁庭的裁决有助于弄清有关海域的主权权利、管辖权等东海争端中的两大问题。关于主权诉求,尽管仲裁庭在此问题上没有裁决权但完全可以确定诉求对象的法律地位。此外,仲裁庭的裁决有助于确定并缩小东海海上有争议海域的范围,因此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并管控东海争端创造便利条件。

俄罗斯独立国家联合体(SNG)研究中心副主任弗拉基米尔·叶夫谢耶夫(Vladimir Evseev)强调在遵守法律至上原则和遵守国际法等基础上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争端的重要性,同时强调,任何领土争端都要在国际法基础上和平解决,其最终目标是构建稳定的地区安全架构。

东海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为越南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律师们就东海问题交换看法并寻找其解决措施提供良好平台。(越通社——VNA)